三舍法

词典解释

宋代熙宁新政之一。当时科举偏重诗赋,王安石认为不能造就有用人才,改为学校与科举相结合的制度。参见“三舍
”。

词典名字:

三舍法

词典发音:

sān shě fǎ

国语辞典
  • 宋神宗时取士法,为元丰新法之一。其法分太学为外舍、内舍、上舍,别生员为三等而置之。依一定年限和条件,由外舍升入内舍继而升上舍。最后按科举考试法,分别规定其出身并授以官职。在舍读经为主,以济当时科举偏重文词之不足。
  • 基本解释
    引证解释

    ⒈  宋神宗 时取士法,为 元丰 新法之一。其法分太学为外舍、内舍上舍,别生员为三等而置之。依一定年限和条件,由外舍升入内舍继而升上舍。最后按科举考试法,分别规定其出身并授以官职。在舍读经为主,以济当时科举偏重文词之不足。 绍圣 中,曾一度废科举,专以三舍法取士。 宣和 三年,诏罢此法。见《宋史·选举志一》、《选举志二》。

    《朱子语类》卷一〇九:“莫説以前,只是 宣和 末年三舍法纔罢,学舍中无限好人才,如 胡邦衡 之类,是甚么样有气魄,做出那文字是甚豪壮,当时亦自煞有人。”
    清 李慈铭 《越缦堂读书记·避史录话》:“崇寧 立三舍法,虽崇经术,亦未尝废史。”

    成语解释
    网络解释

    三舍法

  • 三舍法是北宋王安石变法科目之一,即用学校教育取代科举考试。“三舍法”,是把太学分为外舍、内舍、上舍三等,外舍2000人,内舍300人,上舍100人。官员子弟可以免考试即时入学,而平民子弟需经考试合格入学。“上等以官,中等免礼部试,下等免解”,后来地方官学也推行此法,反映了班级教学的特色。这一改革措施,事实上将太学变成了科举的一个层次,学校彻底变成了选官制度的一个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