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成文法

词典解释: bù chéng wén fǎ “成文法”的对称。未经国家立法程序制定,但经国家认可并赋予法律效力的习惯、判例等。国语辞典注音 ㄅㄨˋ ㄔㄥˊ ㄨㄣˊ ㄈㄚˇ  拼音 bù chéng wén fǎ凡未經立法機關依立法程序制定,亦未經一定手續公布,而具有法律之效力,稱為「」。如自然法及習慣法等是。 扫描版:「」在《汉语大词典》第407页 第1卷 407扫描版:「」在《现代汉语词典》第105页

词典名字:

不成文法

词典发音:

bù chéng wén fǎ

国语辞典
“成文法”的对称。未经国家立法程序制定,但经国家认可并赋予法律效力的习惯、判例等。
基本解释

不成文法[ bù chéng wén fǎ ]

⒈  凡未经立法机关依立法程序制定,亦未经一定手续公布,而具有法律之效力,称为「不成文法」。如自然法及习惯法等是

英语unwritten law

引证解释

⒈  不经立法程序,而由国家认可并赋予法律效力的法律,如判例习惯法等。与成文法相对

成语解释
网络解释

不成文法

  • 不成文法是指国家机关认可的、不具有条文形式的习惯。习惯法是不成文法中常见的一种。由于它不是经国家机关制定的,所以也称为非制定法。有的法学著作把判例法也称为不成文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