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委员会

词典解释


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设立的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即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地方各级人大的执行机关。现称人民政府。
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委员会是朝鲜国家权力的最高领导机关。地方各级人民委员会是其同级人民会议闭会期间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
1946年前苏联及其各加盟共和国和自治共和国设立的国家政权的最高执行及号令机关。1946年后改称“部长会议”。

词典名字:

人民委员会

词典发音:

rén mín wěi yuán huì

国语辞典
  • 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的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即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
  • 基本解释
    引证解释

    ⒈  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的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即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

    成语解释
    网络解释

    人民委员会

  • 苏联人民委员会为苏联中央执行委员会的执行机关。
  •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人民委员会是指《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规定的,在最高政权机关全国工农兵会议(苏维埃)的大会(1934年修改为全国工农兵苏维埃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最高政权机关临时中央执行委员会下设的,处理日常政务,发布一切法令和决议案的国家机关,即临时中央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