僧録司

词典解释

执掌寺院僧尼事务的官署。 唐 开成 中始设于京邑。《京本通俗小说·菩萨蛮》:“当日就差押番去 临安府 僧録司,讨一道度牒,将乙侍者剃度为僧。”《明史·职官志三》:“十五年始置僧録司、道録司……设官不给俸,隶礼部。”《清会典·礼部十一·祠祭清吏司》“凡僧官道官皆註於籍”原注:“京师僧官曰僧録同,正印一人,副印一人。”参阅 宋 高承 《事物纪原·道释科教·僧录》。

词典名字:

僧録司

词典发音:

sēng lù sī

国语辞典
基本解释
引证解释

⒈  执掌寺院僧尼事务的官署。 唐 开成 中始设于京邑。参阅 宋 高承 《事物纪原·道释科教·僧录》。

京本通俗小说·菩萨蛮》:“当日就差押番临安府 僧録司,讨一道度牒,将乙侍者剃度为僧。”
《明史·职官志三》:“十五年始置僧録司、道録司……设官不给俸,隶礼部。”
清会典·礼部十一·祠祭清吏司》“凡僧官道官皆註於籍”原注:“京师僧官曰僧録同,正印一人,副印一人。”

成语解释
网络解释

僧録司

  • 词语解释
  • sēng lù sī ㄙㄥ ㄌㄨˋ ㄙㄧ
  • 僧録司
  • 执掌寺院僧尼事务的官署。 唐 开成 中始设于京邑。《京本通俗小说·菩萨蛮》:“当日就差押番去 临安府 僧録司,讨一道度牒,将乙侍者剃度为僧。”《明史·职官志三》:“十五年始置僧録司、道録司……设官不给俸,隶礼部。”《清会典·礼部十一·祠祭清吏司》“凡僧官道官皆注於籍”原注:“京师僧官曰僧録同,正印一人,副印一人。”参阅 宋 高承 《事物纪原·道释科教·僧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