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坐

词典解释

1.因公务犯罪。 晋 葛洪 《抱朴子·审举》:“又诸居职其犯公坐者,以法律从事。”《续资治通鉴·宋真宗大中祥符七年》:“庚子,太常博士 邓餘庆 ,坐受誓戒不及,在法,私罪当劾举主,詔释之。帝因谓宰相曰:‘连坐举官,诚亦不易;如此公坐,犹或可矜。’”

2.谓公众场合。《宋书·袁湛传》:“ 重 ( 谢重 )子 绚 , 湛 之甥也,尝於公坐陵 湛 。”《元典章·吏部六·儒吏》:“本府州官公坐对众,将犯重刑人某至徒人某,对各人家属同行引审。”

词典名字:

公坐

词典发音:

gōng zuò

国语辞典
1.因公务犯罪。 2.谓公众场合。
基本解释
引证解释

⒈  因公务犯罪。

葛洪 《抱朴子·审举》:“又诸居职其犯公坐者,以法律从事。”
《续资治通鉴·宋真宗大中祥符七年》:“庚子,太常博士 邓餘庆,坐受誓戒不及,在法,私罪当劾举主,詔释之。帝因谓宰相曰:‘连坐举官,诚亦不易;如此公坐,犹或可矜。’”

⒉  谓公众场合。

《宋书·袁湛传》:“重(谢重 )子 绚,湛 之甥也,尝於公坐陵 湛。”
《元典章·吏部六·儒吏》:“本府州官公坐对众,将犯重刑人某至徒人某,对各人家属同行引审。”

成语解释
网络解释

公坐

  • 公坐又称“公罪”。中国旧制指官吏因公事致罪而承担罪责。《唐律疏议》:“公罪,谓缘公事致罪而无私曲者”。即非出于个人私心而导致的犯罪。封建社会对于因执行公务而犯罪的官吏,处罚较私坐或私罪为轻。汉、魏、晋、梁、陈、隋均有这方面的规定。唐代规定,凡因公事失措,事未发露而自己觉察检举者,原宥其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