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刑

词典解释: diǎn xíng 1.常刑。 2.见"典型"。 3.掌管刑法。 4.正法。 5.指受刑法。国语辞典注音 ㄉㄧㄢˇ ㄒㄧㄥˊ  拼音 diǎn xíng1. 常法、常刑。▶ 《書經.泰誓下》:「屏棄,囚奴正士。」▶ 《文選.曹植.責躬詩》:「國有,我削我黜。」2. 舊法、模範。▶ 《詩經.大雅.蕩》:「雖無老成人,尚有。」▶ 《文選.干寶.晉紀總論》:「是以昔日之有天下者,所以長久也,夫豈無僻主,賴道德以維持之也。」亦作「典型」。3. 掌理刑罰之事。▶ 《漢書.卷一○○.敘傳下》:「釋之,國憲以平。馮公矯魏,增主之明。」4. 正法、執行死刑。▶ 元.關漢卿《竇娥冤.第二折》:「到來日判個斬字,押付市曹。」▶ 明.無名氏《鬧銅臺.第四折》:「下在死囚牢中,則等。」 扫描版:「」在《汉语大词典》第1857页 第2卷 113

词典名字:

典刑

词典发音:

diǎn xíng

国语辞典

典刑 diǎnxíng

(1) [normal punishment]∶常刑

(2) [control punishment;wield penalty]∶掌管刑罚

释之典型,国宪以平。——《汉书·叙传下》

(3) [be punished with death]∶受死刑

屈招药死了公公,今日赴法场典刑。——· 关汉卿《窦娥冤》

基本解释

典刑[ diǎn xíng ]

⒈  常法、常刑。

《书经·泰誓下》:「屏弃典刑,囚奴正士。」
《文选·曹植·责躬诗》:「国有典刑,我削我黜。」

⒉  旧法、模范。也作「典型」。

《诗经·大雅·荡》:「虽无老成人,尚有典刑。」
《文选·干宝·晋纪总论》:「是以昔日之有天下者,所以长久也,夫岂无僻主,赖道德典刑以维持之也。」

⒊  掌理刑罚之事。

《汉书·卷一〇〇·叙传下》:「释之典刑,国宪以平。冯公矫魏,增主之明。」

⒋  正法、执行死刑。

元·关汉卿《窦娥冤·第二折》:「到来日判个斩字,押付市曹典刑。」
明·无名氏《闹铜台·第四折》:「下在死囚牢中,则等典刑。」

引证解释

⒈  常刑。

《书·舜典》:“象以典刑。”
孔 传:“象,法也。法用常刑,用不越法。”
三国 魏 曹操 《选军中典狱令》:“其选明达法理者,使持典刑。”
《续资治通鉴·宋理宗绍定元年》:“自古败军之将,必正典刑,不尔,无以谢天下。”

⒉  见“典型”。

⒊  掌管刑法。

《汉书·叙传下》:“释之 典刑,国宪以平。”
宋 陈亮 《廷对策》:“数年以来,典刑之官遂以杀为能,虽可生者亦傅以死。”

⒋  正法。

元 关汉卿 《窦娥寃》第三折:“我怕连累婆婆,屈招了药死公公,今日赴法场典刑。”
《元朝秘史》卷九:“若有违号令者,我认得的,便拿将来;不认得的,就那里典刑了。”
无名氏白兔记·团圆》:“若把我哥哥典刑了,奴家父母在九泉之下也不瞑目。”

⒌  指受刑法。

元 关汉卿 《谢天香》第二折:“我若打了 谢 氏呵,便是典刑过罪人也,使 耆卿 再不好往他家去。”

成语解释
网络解释

典刑

  • 典刑,汉语词语,读作diǎn xíng,解释为常刑、掌管刑罚或受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