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三院

词典解释


清崇德元年(1636年)设立,即内国史院、内秘书院、内弘文院,各设大学士一人。内国史院掌管编纂史书,撰拟表章;内秘书院掌管起草外交文书和敕谕祭文等;内弘文院掌管解释古今政事得失,向皇帝和皇子进讲,并教育诸亲王等。顺治中一度改为内阁及翰林院,旋又改内三院,至康熙九年(1670年),始复设内阁,另设翰林院,遂为定制。
清代内务府所属之机构有上驷院、武备院、奉宸苑,亦称内三院。

词典名字:

内三院

词典发音:

nèi sān yuàn

国语辞典
清官署名。清天聪十年,置内国史院﹑内秘书院﹑内弘文院,各设大学士一人。内国史院掌记注诏令,编辑实录﹑史书,撰拟郊祀祝文﹑诰命册文等事。内秘书院掌外交文书及敕谕祭文。内弘文院掌注释历代行事善恶,进讲。合称"内三院"。康熙九年改为内阁。
基本解释
引证解释

⒈  清 官署名。 清 天聪 十年,置内国史院、内秘书院、内弘文院,各设大学士一人。内国史院掌记注诏令,编辑实录、史书,撰拟郊祀祝文、诰命册文等事。内秘书院掌外交文书及敕谕祭文。内弘文院掌注释历代行事善恶,进讲。合称“内三院”。 康熙 九年改为内阁。参阅《清通典·职官一》。

清 王士禛 《池北偶谈·谈故二·五学士》:“国朝官制,设内三院:曰国史,曰秘书,曰弘文,院各有学士一员。既设翰林院,以内三院为内阁,则止设阁学二员,而别以一人掌翰林院事,俱兼礼侍。”
姚雪垠 《李自成》第三卷第二九章:“洪承畴 虽然此时尚无官职,却被指定同内三院大学士坐在一起。”

成语解释
网络解释

内三院

  • 中国清代内阁前身,辅助皇帝处理政务的枢要机构。天聪三年(1629),皇太极在盛京设立文馆,命翻译汉字书籍及记注本朝得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