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行

词典解释: shí sān xíng 1.法帖名。晋王献之所书《洛神赋》真迹,至南宋时仅存,共二百五十字。故名。今传本有玉版﹑柳跋两种。参阅元虞集《道园学古录》卷十一。 2.鸦片战争前广州港口官府特许经营对外贸易的商行之总称。行数并不固定。对官府负有承保和交纳外洋税饷﹑规礼,传达政令及管理外洋商务人员等义务;也享有对外贸易特权。1842年《南京条约》订立后,专营对外贸易的特权被取消,乃日趋没落。相传名称起于明代,意义不详。俗亦称"洋行"﹑"洋货行"﹑"外洋行"。 3.清代天津脚夫﹑挑夫等苦工的组织。国语辞典注音 ㄕˊ ㄙㄢ ㄏㄤˊ  拼音 shí sān háng1. 著名的小楷法帖。晉王獻之書洛神賦殘存的一段,自「嬉」字起至「飛」字止,共,故稱為「」。據元趙孟頫《松雪齋集》所載,墨跡有兩本:一為晉時用麻箋所書,乃宋高宗先收得九行,賈似道再得四行,最後為趙孟頫所得。一為唐人用硬黃紙所書,後有柳公權跋兩行,世稱為「柳跋」。2. 鴉片戰爭前,廣州官府特許經營對外貿易的商行。行數並不固定。其對官府負有承保 和繳納外商船貨稅餉、規禮、傳達官府政令及管理外商船員等義務,卻也享有對外貿易的特權。西元一八四二年訂定南京條約後,專營對外貿易的特權終被取消。 扫描版:「」在《汉语大词典》第813页 第1卷 813

词典名字:

十三行

词典发音:

shí sān xíng

国语辞典
  • 法帖名。
  • 鸦片战争前广州港口官府特许经营对外贸易的商行之总称。行数并不固定。十三行对官府负有承保和交纳外洋税饷、规礼,传达政令及管理外洋商务人员等义务;也享有对外贸易特权。1842年《南京条约》订立后,十三行专营对外贸易的特权被取消,乃日趋没落。相传十三行名称起于代,意义不详。俗亦称“洋行 ”。
  • 天津脚夫、挑夫等苦工的组织。
  • 基本解释

    十三行[ shí sān háng ]

    ⒈  著名的小楷法帖。晋王献之书洛神赋残存的一段,自「」字起至「」字止,共十三行,故称为「十三行」。据元赵孟?《松雪斋集》所载,墨迹有两本:一为晋时用麻笺所书,乃宋高宗收得九行贾似道再得四行,最后为赵孟?所得。一为唐人用硬黄纸所书,后有柳公权跋两行,世称为「柳跋十三行」。

    ⒉  鸦片战争前,广州官府特许经营对外贸易的商行。行数并不固定。其对官府负有承保 和缴纳外商船货税饷、规礼、传达官府政令及管理外商船员等义务,却也享有对外贸易的特权。西元一八四二年订定南京条约后,十三行专营对外贸易的特权终被取消。

    引证解释

    ⒈  法帖名。 晋 王献之 所书《洛神赋》真迹,至 南宋 时仅存十三行,共二百五十字。故名。今传本玉版十三行、柳跋十三行两种。参阅 元 虞集 《道园学古录》卷十一。

    ⒉  鸦片战争前 广州 港口官府特许经营对外贸易的商行之总称。行数并不固定。十三行对官府负有承保和交纳外洋税饷、规礼,传达政令及管理外洋商务人员等义务;也享有对外贸易特权。1842年《南京条约》订立后,十三行专营对外贸易的特权被取消,乃日趋没落。相传十三行名称起于 明 代,意义不详。俗亦称“洋行”。

    清 林则徐 《日记·道光十九年二月初七日》:“申刻,十三行洋商俱来,即遣去。”
    黄遵宪 《羊城感赋》诗:“独有十三行外柳,重重深护画楼居。”

    ⒊  清 代 天津 脚夫、挑夫等苦工的组织。

    成语解释
    网络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