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信条

词典解释

全称《宪法重大信条十九条》。清政府于1911年11月3日(宣统三年九月十三日)颁布。辛亥革命爆发,清朝贵族为保持封建皇朝,由资政院在三天内制定并正式公布,宣布实行责任内阁制,皇族不得为总理大臣,皇室经费听由国会决议,皇帝权限和皇室大典由宪法规定,但仍规定“皇统万世不易”,“皇帝神圣不可侵犯”。

词典名字:

十九信条

词典发音:

shí jiǔ xìn tiáo

国语辞典
  • 指1911年(宣统三年)11月政府颁布的《宪法重大信条十九条》。
  • 基本解释
    引证解释

    ⒈  指1911年( 宣统 三年)11月 清 政府颁布的《宪法重大信条十九条》。 武昌 起义爆发, 清 朝贵族为保持其垂亡的封建皇朝,玩弄立宪骗局,宣布实行责任内阁制皇族不得为总理大臣,皇室经费听由国会决议,皇帝权限和皇室大典由宪法规定,但仍规定皇位世袭,不受侵犯。

    毛泽东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这个宪法草案也总结了从 清 朝末年以来关于宪法问题的经验,从 清 末的‘十九信条’起,到 民国 元年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一直到 蒋介石 的伪宪法。”

    成语解释
    网络解释

    十九信条 (十九信条)

  • 指1911年(宣统三年)11月清政府为对抗武昌起义而颁布的《宪法重大信条十九条》。武昌起义爆发,清朝贵族为保持其垂亡的封建皇朝,玩弄立宪骗局,宣布实行责任内阁制,皇族不得为总理大臣,皇室经费听由国会决议,皇帝权限和皇室大典由宪法规定,但仍规定皇位世袭,不受侵犯。皇帝有权任命总理和国务大臣,海陆军直接由皇帝统帅。对人民的权利只字未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