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解释
南戏[ nán xì ]
⒈ 一种宋、元时期流行于我国南方的戏曲。是中国戏曲最早的成熟形式,直接影响明代传奇。因起源于浙江温州,故也称为「永嘉杂剧」、「温州杂剧」。当地称为「戏文」。所用的音乐主要是南曲。南戏的早期作品传世很少,直到元代末期,始有一些艺术成就较高的作品出现,如《琵琶记》,及四大传奇的《荆钗记》、《白兔记》、《拜月记》、《杀狗记》等流传至今。
引证解释
⒈ 即南曲戏文。 宋 元 时用南曲演唱的戏曲形式。和北方的杂剧、院本相对称。由 宋 杂剧、唱赚、宋词以及里巷歌谣等综合发展而成。一般认为是 中国 戏曲最早的成熟形式。 元 代虽不如杂剧盛行,但在南方民间仍广泛流传。 明 成化、弘治 以后,南戏进一步发展演变为传奇。对 明、清 两代的戏曲影响颇大。。
引明 祝允明 《猥谈》:“南戏出于 宣和 之后,南渡之际,谓之‘温州杂剧’。”
明 徐渭 《南词叙录》:“南戏始于 宋 光宗 朝, 永嘉 人所作《赵贞女》、《王魁》二种实首之,号曰‘永嘉杂剧’”
网络解释
南戏
南戏是中国北宋末至元末明初,即12~14世纪200年间在中国南方地区最早兴起的地方戏曲剧种,中国戏剧的最早成熟形式之一。南戏有多种异名,南方称之为戏文,又有温州杂剧、永嘉杂剧、鹘伶声嗽、南曲戏文等名称,明清间亦称为传奇。就其音乐──南曲来说,则是一种重要的地方戏曲声腔系统,为其后的许多声腔剧种,如海盐腔、余姚腔、昆山腔、弋阳腔的兴起和发展的基础,为明清以来多种地方戏的繁荣,提供了丰富的营养,在中国戏曲艺术发展史上,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