吏议

词典解释: lì yì 1.谓官事。 2.指司法官吏关于处分定罪的拟议。国语辞典注音 ㄌㄧˋ ㄧˋ  拼音 lì yì1. 議處官吏的罪狀。▶ 《文選.司馬遷.報任少卿書》:「因為誣上,卒從吏議。」2. 官吏議論政治、時事。▶ 《文選.李斯.上書秦始皇》:「臣聞吏議逐客,竊以為過矣。」

词典名字:

吏议

词典发音:

lì yì

国语辞典
1.谓官吏议事。 2.指司法官吏关于处分定罪的拟议。
基本解释

吏议[ lì yì ]

⒈  议处官吏的罪状。

《文选·司马迁·报任少卿书》:「因为诬上,卒从吏议。」

⒉  官吏议论政治、时事。

《文选·李斯·上书秦始皇》:「臣闻吏议逐客,窃以为过矣。」

引证解释

⒈  谓官吏议事。

《史记·李斯列传》:“臣闻吏议逐客,窃以为过矣。”
清 龚自珍 《明良论四》:“圣天子赫然有意千载一时之治,删弃文法,捐除科条裁损吏议,亲总其大纲大纪,以进退一世。”

⒉  指司法官吏关于处分定罪的拟议。

《文选·司马迁<报任少卿书>》:“拳拳之忠,终不能自列,因为诬上,卒从吏议。”
李周翰 注:“有司以 迁 为诬罔,天子终从狱吏之议。”
宋 沉作喆 《寓简》卷五:“人有才能而无过,朝廷自应用之;若其实有可用之材,不幸陷於吏议深文者,不因事起之,则遂为废人矣。”
《清史稿·礼志十二》:“光绪 四年, 贵州 巡抚 黎培敬 为已革总督 贺长龄 请諡。詔以易名之典,不容冒滥,严切申儆,且下 培敬 吏议。”

成语解释
网络解释

吏议

  • 吏议,读音为lì yì,汉语词语,指:1.官吏议事;2.司法官吏关于处分定罪的拟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