弓箭社
词典解释:
北宋时河北民间的自卫组织。澶渊之盟以后,河北百姓自相团结为弓箭社,户出一人,设立社头、社副、录事,分番巡逻,遇警击鼓聚众。弓箭社以防御契丹贵族的掠夺战争为主要目的,但头目多系地主,因此也反对农民起义。北宋末年,政府先以劝诱民户充弓箭社为名,胁迫入社;其后又恐难以驾驭,全部解散,收缴兵器,严重地削弱了河北人民的自卫力量,使后来女真贵族得以长驱直入。
引证解释
⒈ 北宋 边境人民的自卫武装组织。
引宋 苏轼 《乞增修弓箭社条约状》:“今 河朔 西路被边州军,自 澶渊 讲和以来,百姓自相团结,为弓箭社。不论家业高下,户出一人。又自相推择家资武艺众所服者,为社头、社副、録事,谓之头目。带弓而锄,佩剑而樵,出入山坂,饮食长技与北虏同。私立赏罚,严於官府,分番巡逻,铺屋相望。”
宋 苏辙 《亡兄子瞻端明墓志铭》:“北戎久和,边兵不试,临事有不可用之忧。惟沿边弓箭社兵与寇为邻,以战射自衞,犹号精鋭。”
《宋史·兵志四》:“河北 州县近山谷处,民间各有弓箭社及猎射人,习惯便利,与夷人无异。”
网络解释
弓箭社
北宋 边境人民的自卫武装组织。 宋 苏轼 《乞增修弓箭社条约状》:“今 河朔 西路被边州军,自 澶渊 讲和以来,百姓自相团结,为弓箭社。不论家业高下,户出一人。又自相推择家资武艺众所服者,为社头、社副、録事,谓之头目。带弓而锄,佩剑而樵,出入山坂,饮食长技与北虏同。私立赏罚,严於官府,分番巡逻,铺屋相望。” 宋 苏辙 《亡兄子瞻端明墓志铭》:“北戎久和,边兵不试,临事有不可用之忧。惟沿边弓箭社兵与寇为邻,以战射自衞,犹号精锐。”《宋史·兵志四》:“ 河北 州县近山谷处,民间各有弓箭社及猎射人,习惯便利,与夷人无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