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俘

词典解释: zhàn fú 在战争或武装冲突中被敌对方俘获的军事人员。包括军人、民兵、志愿军人、游击队员等战斗和非战斗人员。根据1949年通过的《日内瓦公约》,对应给予人道待遇和保护,人格应得到尊重,要给提供医疗保障,不得占有的个人财产,不得强迫从事危险的工作,战争结束后应予以释放或遣返等。战犯不享受待遇。国语辞典注音 ㄓㄢˋ ㄈㄨˊ  拼音 zhàn fú凡合法戰鬥員於戰爭或武裝衝突時,因戰鬥而遭敵人俘虜並拘禁者,稱為「戰俘」。西元一九四九年日內瓦戰俘待遇公約中曾詳列各類戰俘的身分,及其得享有的待遇。

词典名字:

战俘

词典发音:

zhàn fú

国语辞典

战俘 zhànfú

[prisoner of war] 除了国际法或国际协定所规定的几种例外情况,在战争中被交战国一方所俘获或拘留的人员

交换战俘

基本解释

战俘[ zhàn fú ]

⒈  凡合法战斗员于战争或武装冲突时,因战斗而遭敌人俘虏拘禁者,称为「战俘」。西元一九四九年日内瓦战俘待遇公约中曾详列各类战俘的身分,及其得享有的待遇。

引证解释

⒈  在战争中俘获的敌方人员。

韩先楚 解方 《抗美援朝战争中的彭总》:“彭总 非常重视利用各种手段进行周密的侦察,有时亲自察看地形,听取对战俘的审问。”

成语解释
网络解释

战俘 (战争中被俘人员)

  • 战俘(prisoner of war,常简称POW) 战俘是指在战争各方中,敌对方被另外一方活捉,但并未处死的;用以作为战争交换条件的人。
  • 1949年,联合国在针对于苏联制造的卡廷惨案的讨论中,诞生了日内瓦第3公约规定,各国不得处死或虐待战俘;通常只有战场上才会出现战俘一词,在后方抓到的应被称为间谍或特务,要依先行的法律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