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帖
词典解释:
亦作“户贴”。 登记每户田产或人口的册子。《宋史·食货志上二》:“﹝方田﹞凡田方之角,立土为埄,植其野之所宜木以封表之。有方帐,有庄帐,有甲帖,有户帖;其分烟析产、典卖割移,官给契,县置簿,皆以今所方之田为正。”《元典章·户部三·异姓继承立户》:“今次追到 万洪 户帖查照,与各人所供相同。”《元典章·户部三·抄数户计军产》:“有司随即出给印押户贴付各户收执。”《明史·食货志一》:“ 太祖 籍天下户口,置户帖、户籍,具书名、岁、居地。籍上户部,帖给之民。”
国语辞典
1.亦作"户贴"。 2.登记每户田产或人口的册子。
引证解释
⒈ 亦作“户贴”。登记每户田产或人口的册子。
引《宋史·食货志上二》:“﹝方田﹞凡田方之角,立土为埄,植其野之所宜木以封表之。有方帐,有庄帐,有甲帖,有户帖;其分烟析产、典卖割移,官给契,县置簿,皆以今所方之田为正。”
《元典章·户部三·异姓继承立户》:“今次追到 万洪 户帖查照,与各人所供相同。”
《元典章·户部三·抄数户计军产》:“有司随即出给印押户贴付各户收执。”
《明史·食货志一》:“太祖 籍天下户口,置户帖、户籍,具书名、岁、居地。籍上户部,帖给之民。”
网络解释
户帖
户帖是宋代政府发给民户的纳税通知书。由地方官府按统一格式印造,其上详载该户的田亩及其应纳税额,作为州县催科赋税的依据。户帖因详载民户田产,又有确认产权归属的作用,在田事诉讼中可以用作产权认证的法律依据。北宋徽宗宣和 (1119-1125) 年间给系官佃户亦发户帖,开具所佃田亩及应纳租课,作为承佃文据。南宋初年曾令州县出卖户帖,每帖依民户田产狭广从1贯到30贯作价6等,作为筹借军费的一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