挟书令

词典解释

即挟书律。

词典名字:

挟书令

词典发音:

jiā shū lìng

国语辞典
  • 即挟书律。
  • 基本解释
    引证解释

    ⒈  即挟书律。参见“挟书律”。

    新唐书·儒学传下·啖助传赞》:“至 汉 兴,剗挟书令,则儒者肆然讲授经典寖兴。”

    成语解释
    网络解释

    挟书令

  • 挟书令亦称“挟书律”。秦代禁止私人藏书议书的法令。秦始皇三十四年(前213),准行丞相李斯之议,非博士官所职,凡天下有藏《诗》、《书》及百家语者,均上交守尉焚毁,惟医药、卜筮、种树之书除外。令下三十日仍不烧者,处以髡发黥面、筑长城四年之苦役。有敢谈论《诗》、《书》者处死, 以古非今者灭族。因秦王朝迅速灭亡,此令未尽实施。汉惠帝四年(前 191), 明令废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