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收

词典解释

亦称“过割”。中国旧时田宅买卖、典当或赠与所办的*过户和移转产权手续。《元典章·田宅·典卖》:“今后典卖田宅,先行经官给据,然后立契,依例投税,随时推收。”《明律·田宅》:“凡典卖田宅,……不过割者,一亩至五亩笞四十,每五亩加一等,罪止杖一百,其田入官。”清沿明律。契约经投税盖官印后,新业主即可持往过户。过户后,产权移入新业主名下,同时承担赋税。

词典名字:

推收

词典发音:

tuī shōu

国语辞典
旧时民间田宅典当买卖时,报请官府办理产权和赋税的过户手续。
基本解释
引证解释

⒈  旧时民间田宅典当买卖时,报请官府办理产权和赋税的过户手续。

《宋史·食货志上二》:“神宗 讲究方田利害,作法而推行之,方为之帐,而步亩高下丈尺不可隐;户给之帖,而升合尺寸无所遗;以卖买,则民不能容其巧;以推收,则吏不能措其姦。”
《元典章·户部五·典卖》:“今后典卖田宅,先行经官给据,然后立契,依例投税,随时推收。”
《明史·食货志二》:“推收之法,以田为母,户为子。”

成语解释
网络解释

推收

  • tuī shōu ㄊㄨㄟ ㄕㄡ
  • 推收
  • 旧时民间田宅典当买卖时,报请官府办理产权和赋税的过户手续。《宋史·食货志上二》:“ 神宗 讲究方田利害,作法而推行之,方为之帐,而步亩高下丈尺不可隐;户给之帖,而升合尺寸无所遗;以卖买,则民不能容其巧;以推收,则吏不能措其奸。”《元典章·户部五·典卖》:“今后典卖田宅,先行经官给据,然后立契,依例投税,随时推收。”《明史·食货志二》:“推收之法,以田为母,户为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