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法

词典解释: míng fǎ 1.使法令严明。 2.明确的法令。 3.通晓法令。 4.明显的规律。 5.汉﹑唐﹑宋各代察举人才及科举取士的科目名称。汉建元初令郡察人材,设四科,其三曰明习法令,为的开始。唐宋科举都有科。主要考试关于法令的知识。国语辞典注音 ㄇㄧㄥˊ ㄈㄚˇ  拼音 míng fǎ1. 彰治。▶ 《史記.卷六.秦始皇本紀》:「皇帝臨位,作制。」2. 自然的規律。▶ 《莊子.知北遊》:「天地有大美而不言,四時有而不議,萬物有成理而不說。」3. 明的法令。▶ 《漢書.卷五二.韓安國傳》:「今大王列在諸侯,訹邪臣浮說,犯上禁,橈。」 扫描版:「」在《汉语大词典》第7059页 第5卷 604

词典名字:

明法

词典发音:

míng fǎ

国语辞典
  • 使法令严明。
  • 明确的法令。
  • 明显的规律。
  • 各代察举人才及科举取士的科目名称。
  • 通晓法令。
  • 基本解释

    明法[ míng fǎ ]

    ⒈  彰明法治。

    《史记·卷六·秦始皇本纪》:「皇帝临位,作制明法。」

    ⒉  自然的规律。

    《庄子·知北游》:「天地有大美而不言,四时有明法而不议,万物有成理而不说。」

    ⒊  明的法令。

    《汉书·卷五二·韩安国传》:「今大王列在诸侯,訹邪臣浮说,犯上禁,桡明法。」

    引证解释

    ⒈  使法令严明。

    《管子·幼官》:“明法审数,立常备能则治。”
    《韩非子·南面》:“人主不能明法而以制大臣之威,无道得小人之信矣。”

    ⒉  明确的法令。

    《史记·秦始皇本纪》:“普施明法,经纬天下,永为仪则。”
    汉 桓宽 《盐铁论·申韩》:“是以圣人审於是非,察於治乱,故设明法,陈严刑,防非矫邪,若隐括辅檠之正弧剌也。故水者火之备,法者止奸之禁也。”

    ⒊  通晓法令。

    《后汉书·郭贺传》:“贺 能明法,累官, 建武 中为尚书令,在职六年,晓习故事,多所匡益。”

    ⒋  明显的规律。

    《庄子·知北游》:“天地有大美而不言,四时有明法而不议,万物有成理而不説。”

    ⒌  汉、唐、宋 各代察举人才及科举取士的科目名称。 汉 建元 初令郡察人材,设四科,其三曰明习法令,为明法的开始。 唐 宋 科举都有明法科。主要考试关于法令的知识。参阅《通典·选举一》。

    《新唐书·选举志上》:“其科之目,有秀才,有明经,有俊士,有进士,有明法,有明字,有明算。”
    《宋史·选举志一》:“初,礼部贡士,设进士……学究、明经、明法等科。”

    成语解释
    网络解释

    明法

  • 明法科是汉、唐、宋各代察举人才及科举取士的科目名称。汉建元初令郡察人才,设四科,其三曰明习法令,此为明法的开始。唐宋科举都有明法科,主要考试关于法令的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