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议

词典解释

集议;共同评议。

词典名字:

杂议

词典发音:

zá yì

国语辞典
1.集议﹔共同评议。
基本解释
引证解释

⒈  集议;共同评议。

《汉书·晁错传》:“奏上上令公卿列侯宗室杂议。”
新唐书·礼乐志四》:“其后羣臣言封禪者多,乃命祕书少监 颜师古 、諫议大夫 朱子奢 等集当时名儒博士杂议,不能决。”
清 章学诚 《文史通义·书<吴郡志>后》:“於是会校官 汪泰亨,与文学士杂议,用 褚少孙 例,增所闕遗,订具誒伪。”
张晋藩 等《中国法制史》第二编第六章第三节:“对于重大疑案,皇帝令翰林学士、负责知制诰的中书舍人、同平章事、参知政事、御史、谏官等大臣共同评议,称为‘杂议’,然后决断。”

成语解释
网络解释

杂议

  • 杂议,拼音zá yì,出处《汉书·晁错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