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部

词典解释: bǐ bù 1.古代官署名。三国魏始设﹐为尚书的一个办事机关。后几代因之。隋﹑唐﹑宋属刑部。元以后废。其长官﹐三国魏以下为曹﹐隋初为侍郎﹐后改称郎;唐宋为郎中及员外郎。其职原掌稽核簿籍。后变为刑部所属四司之一。参阅《文献通考.职官六》﹑《新唐书.百官志一》。 2.明清时对刑部及其司官的习称。国语辞典注音 ㄅㄧˇ ㄅㄨˋ  拼音 bǐ bù職官名。主管審計的職務,歷代職權不一,如魏、晉時,主掌詔書、律令的審核。唐時,負責內外賦斂,經費俸祿。宋時,主掌中外帳籍。但因隨有行政處分,故隸屬刑部。金、元以後無此名。 扫描版:「」在《汉语大词典》第6722页 第5卷 267

词典名字:

比部

词典发音:

bǐ bù

国语辞典
  • 古代官署名。
  • ·时对刑部及其司官的习称。
  • 基本解释

    比部[ bǐ bù ]

    ⒈  职官名。主管审计的职务,历代职权不一,如魏、晋时,主掌诏书、律令的审核。唐时,负责内外赋敛,经费俸禄。宋时,主掌中外帐籍。但因随有行政处分,故隶属刑部。金、元以后无此名。

    引证解释

    ⒈  古代官署名。 三国 魏 始设,为尚书的一个办事机关。后几代因之。 隋、唐、宋 属刑部。 元 以后废。其长官, 三国 魏 以下为比部曹, 隋 初为比部侍郎,后改称比部郎; 唐 宋 为比部郎中及员外郎。其职原掌稽核簿籍后变为刑部所属四司之一。参阅《文献通考·职官六》、《新唐书·百官志一》。

    ⒉  明 清 时对刑部及其司官的习称。

    清 恽敬 《前光禄寺卿伊公祠堂碑铭》:“居贫实乐,居丧实忧,吾於 伊比部 见之。”
    清 姚衡 《寒秀草堂笔记》卷三:“﹝婕妤妾 赵 印﹞篆法刀法精妙入神,恐近时人未必能若是也。此印现藏 潘德舆 比部家。”

    成语解释
    网络解释

    比部

  • 比部,官署名。魏晋时设,为尚书列曹之一,职掌稽核簿籍。后世沿之。至唐代,为刑部所属四司之一,设有郎中、员外郎各一人、主事四人。宋代为刑部三司之一。金元废。明清时用为刑部司官的通称《晋书.职官志》:“至魏,尚书郎有殿中、吏部、驾部、金部、虞曹、比部......凡二十三郎。”《新唐书.百官志一》:“比部郎中、员外郎,各一人,掌句会内外赋敛、经费、俸禄、公廨、勋赐、赃赎、徒役课程、逋欠之物,及军资、械器、和籴、屯收所入。”清恽敬《前光禄寺卿伊公祠堂碑铭》:居贫实乐,居丧实忧,吾于伊比部见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