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书

词典解释: fǎ shū ①有高度艺术性的可以作为书法典范的字。 ②敬辞,称对方写的字。国语辞典注音 ㄈㄚˇ ㄕㄨ  拼音 fǎ shū1. 敬稱他人所寫的字,言其可為法則。2. 有關法律制度的書籍。▶ 漢.焦延壽《易林.卷一.大畜》:「典策法書,藏在蘭臺,雖遭亂潰,獨不遇災。」

词典名字:

法书

词典发音:

fǎ shū

国语辞典

法书 fǎshū

(1) [model calligraphy]∶有高度艺术性的可以做为书法典范的字

(2) [your honorable penmanship]∶敬辞,称对方写的字

基本解释

法书[ fǎ shū ]

⒈  敬称他人所写的字,言其可为法则。

⒉  有关法律制度的书籍。

汉·焦延寿《易林·卷一·大畜》:「典策法书,藏在兰台,虽遭乱溃,独不遇灾。」

引证解释

⒈  法令、律科一类的书籍。

汉 焦赣 《易林·乾之大畜》:“典策法书,藏在 兰臺。”
南朝 齐 孔稚珪 《上新定法律表》:“法书徒明于帙里,寃魂犹结于狱中。”

⒉  名家的书法范本。亦以称美别人的书法。

北齐 颜之推颜氏家训·杂艺》:“吾幼承门业,加性爱重,所见法书亦多,而翫习功夫颇至,遂不能佳者,良由无分故也。”
唐 张彦远 《<法书要录>序》:“彦远 家传法书名画,自高祖 河东公 收藏珍祕。”
钱谦益 《杨弱生且吟序》:“古之人有以爱妾换劒换马者,有以法书换白鹅者,其声价颇为不类。”
马南邨 《燕山夜话·大胆练习写字》:“历代讲究书法的人,动辄就以 王羲之 父子的法书为范本,殊不知 右军 父子的书法也是他们自己创造的。”

成语解释
网络解释

法书

  • 法书 [fǎ shū]
  • 一、法令律科之类的书籍。
  • 二、书法用语。又称法帖,学习书法可以作为楷模的范本。以及对古代名家墨迹的敬称,或以此誉称表达对书法作者的尊重之意。
  • 三、泛指道教术法的典籍书册。
  • 四、道教的图、纹、箓、字、符、篆,共称为“法书”,特指附有愿心念力和精神加持力的图文符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