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曹

词典解释: fǎ cáo 1.汉代掌管邮递驿传的官署。 2.古代司法官署。亦指掌司法的官吏。国语辞典注音 ㄈㄚˇ ㄘㄠˊ  拼音 fǎ cáo1. 職官名。掌理郵驛科程事宜。▶ 《續漢書志.第二十四.百官志一》:「主郵驛科程事,尉曹主卒徒轉運事。」2. 職官名。掌刑法訴訟。唐宋的制度在府稱參軍事,在州稱司法參軍事;在縣稱司法。一指掌司法的官署。 扫描版:「」在《汉语大词典》第7498页 第5卷 1043

词典名字:

法曹

词典发音:

fǎ cáo

国语辞典
1.汉代掌管邮递驿传的官署。 2.古代司法官署。亦指掌司法的官吏。
基本解释

法曹[ fǎ cáo ]

⒈  职官名。掌理邮驿科程事宜。

《续汉书志·第二十四·百官志一》:「法曹主邮驿科程事,尉曹主卒徒转运事。」

⒉  职官名。掌刑法诉讼。唐宋的制度在府称法曹参军事,在州称法曹司法参军事;在县称司法。一指掌司法的官署。

引证解释

⒈  汉 代掌管邮递驿传的官署。

《后汉书·百官志一》:“法曹主邮驛科程事。”

⒉  古代司法官署。亦指掌司法的官吏。

《梁书·谢朏传》:“﹝ 谢朏 ﹞起家抚军法曹行参军,迁太子舍人,以父忧去职。”
《新唐书·百官志四下》:“法曹司法参军事,掌鞠狱丽法、督盗贼、知赃贿没入。”
宋 高承 《事物纪原·抚字长民·法曹》:“汉 公府掾史有贼曹掾,主刑法曹之任也。歷代皆有,或为法曹。 隋 以后与功曹同。”
《再生缘》第二六回:“你如感念宽饶德,到后来,须要公言在法曹。”

成语解释
网络解释

法曹

  • 古代司法机关或司法官员的称谓。《新唐书·百官志》:“法曹,司法参军事,掌鞫狱丽法,督盗贼,知赃贿没入。”唐代县令下属司户、司法等曹。京县设司功、司仓、司法、司岳、司士、司户等六曹;畿县有司法等五曹, 无司兵曹。上、中、下县均设司户、司法两曹。汉代,主管邮传事务的官署为法曹。《后汉书·百官志》:“法曹,主邮驿科程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