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辖市

词典解释: zhí xiá shì 中国由国务院直接管辖的大城市。与省、自治区同级。全国有四个: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国语辞典注音 ㄓˊ ㄒㄧㄚˊ ㄕˋ  拼音 zhí xiá shì由中央直接管轄的都市,為我國第一層級地方自治團體。凡人口數達一百二十五萬,且於政治、經濟、文化及都會區域發展上有特殊需要之地區,得報行政院核定設直轄市。目前我國有臺北市、高雄市二直轄市。亦稱為「院轄市」。

词典名字:

直辖市

词典发音:

zhí xiá shì

国语辞典

直辖市 zhíxiáshì

[municipality directly under the Central Government] 由中央政府直接管辖的城市

基本解释
引证解释
成语解释
网络解释

直辖市

  • 直辖市是许多国家的最重要省级行政区,此名称主要被中国、朝鲜、韩国、越南等汉字文化圈国家所采用。字面意义,是直接由中央政府所管辖的建制城市。直辖市往往需要较多的居住人口,且通常在全国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等各方面上具有重要地位。该概念首先源自于1930年中华民国的《市组织法》,称为院辖市。
  • 由于直辖市的定位特殊,中国直辖市的中共市委书记一般由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兼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