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拟

词典解释

明制,内阁接到奏章后,用小票写所拟批答,再由皇帝朱笔批出,名为票拟,亦称条旨或调旨。清初仍用此制,但与明代朱批实由司礼太监代写者不同。自设军机处后,重要奏章改用奏折,此制遂废。

词典名字:

票拟

词典发音:

piào nǐ

国语辞典
1.明清内阁代皇帝批答臣僚章奏,先将拟定之辞书写于票签,附本进呈皇帝裁决,称为"票拟"。清代设军机处后,重要奏章改用奏折,此制遂废。
基本解释
引证解释

⒈  明 清 内阁代皇帝批答臣僚章奏,先将拟定之辞书写于票签,附本进呈皇帝裁决,称为“票拟”。 清 代设军机处后,重要奏章改用奏折,此制遂废。

《明史·郑以伟传》:“文章奥博,而票拟非其所长。”
黄宗羲 《文靖朱公墓志铭》:“潯 帅 陈邦傅 请世守 粤西,如 黔国 故事。公票拟不允。”
清 黄宗羲 《文靖朱公墓志铭》:“夫未进呈曰票拟,既落红即圣旨。”
清 昭槤 《啸亭杂录·郭刘二疏》:“凡阁中票拟俱由 明珠 指麾,轻重任意。”

成语解释
网络解释

票拟

  • 票拟,也叫做票旨、条旨,也就是说对于来自全国各方面的奏章,在送呈皇帝批示以前,由内阁学士“用小票墨书”,即把批阅建议写在纸上并贴在各奏疏的对面上以进呈。
  • 明清内阁代皇帝批答臣僚章奏,先将拟定之辞书写于票签,附本进呈皇帝裁决,称为“票拟”。
  • 清代设军机处后,重要奏章改用奏折,此制遂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