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法

词典解释

明清后期部分地区所行商人凭票运销茶、盐的制度。明嘉靖八年(1529年),浙江部分地区官盐不通,巡按御史王化请准许土商自卖食盐,不论开报多少,都给官票,酌量收税。后又行于山东等地。清道光年间,两淮私盐增多,税收大减。道光十一年(1831年),两江总督陶澍奏准于淮北行票法。规定每票一张运盐十引(个别产盐州县可一引起票),照章纳税即可领票运销。后淮南、两浙、福建等地相继仿行。行盐亦分引界,和*纲法同属民制、商收、商运、商销的制度。惟票法认票不认商,无编册世袭专商。辛亥革命后沿用,抗日战争期间废除。清茶法除沿旧制行*茶引外,部分地区亦兼行票法。

词典名字:

票法

词典发音:

piào fǎ

国语辞典
明末以后部分地区所行商人凭票运销茶﹑盐的制度。至清同治五年(1866年)票法变相为纲法,准由票商专利。辛亥革命后仍沿用,抗日战争期间始废除。
基本解释
引证解释

⒈  明 末以后部分地区所行商人凭票运销茶、盐的制度。至 清 同治 五年(1866年)票法变相纲法,准由票商专利辛亥革命后仍沿用,抗 日 战争期间始废除

成语解释
网络解释

票法

  • 票法,明末以后部分地区所行商人凭票运销茶﹑盐的制度。嘉靖十六年(1537年),在浙江的一些山区,“官商不行之处,山商(土商,也称票商)每百斤(食盐)纳银八分,给票行盐”(《明史·食货志四》)。这是实行票法之始,后来山东等地陆续仿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