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界

词典解释: zū jiè 帝国主义国家强迫旧中国在通商口岸划出一块作为外侨居留和经商的地盘。鸦片战争后,英国通过《上海租地章程》取得第一个;其他国家也先后在中国划界租地,筑路建屋,并实行殖民地制度,使变成“国中之国”,成为它们进行侵略的活动据点。有一国管理的(如汉口英),也有多国共管的(如上海公共,由英美共管)。新中国成立后,制度被取消。国语辞典注音 ㄗㄨ ㄐㄧㄝˋ  拼音 zū jiè一國在通商口岸劃定界限,租給外國人民居住、通商的區域。租借國通常以締結條約的方式,取得租借期間對的統治權,但出租國仍保有最後的主權,可以在條約規定的期限屆滿後,將之收回。 扫描版:「」在《汉语大词典》第11224页 第8卷 68扫描版:「」在《现代汉语词典》第1737页

词典名字:

租界

词典发音:

zū jiè

国语辞典

租界 zūjiè

[concession;foreign settlement] 强国根据不平等条约在弱国的都市或境内租借的地区

基本解释

租界[ zū jiè ]

⒈  一国在通商口岸划定界限,租给外国人民居住、通商的区域。租借国通常以缔结条约的方式,取得租借期间对租界的统治权,但出租国仍保有最后的主权,可以在条约规定的期限届满后,将之收回。

英语settlement, international settlement in many Chinese cities established under unequal treaties from 1860

德语Niederlassung (S)​, Siedlung (S)​, Siedlung, Ortslage (S, Wirtsch)​, Konzession (von Fremdmächten in China)​

法语concession

引证解释

⒈  帝国主义列强根据不平等条约,强迫半殖民地国家在通商口岸内“租借”给他们做进一步侵略的据点的地区。

《老残游记》第十一回:“他却必须住在租界或外国,以骋他反背国法的手段。”
毛泽东 《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第一章第三节:“帝国主义列强根据不平等条约,控制了 中国 一切重要的通商口岸,并把许多通商口岸划出一部分土地作为它们直接管理的租界。”
叶圣陶 《倪焕之》二八:“华界和租界成为两个国度似的,要越过那国界一般的铁丝网各色各样的麻烦。”

成语解释
网络解释

租界 (拥有行政及法律自治权的外国人居住区)

  • 租界是指两个国家议订租地或租界章程后,在其中一国的领土上为拥有行政自治权和治外法权(领事裁判权)的另一国设立的合法的外国人居住地(土地国有化)。在中国是指近代历史上帝国主义列强通过不平等条约强行在中国获取的租借地的简称,多位于港口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