藩条

词典解释

汉代州刺史以六条察问属吏,非条所问即不省。见《后汉书·百官志五》“州郡”刘昭注,后因称刺史之职为“藩条”。《晋书·应詹传论》:“入居列位,则嘉谋屡陈,出抚藩条,则惠政斯洽。”

词典名字:

藩条

词典发音:

fān tiáo

国语辞典
汉代州刺史以六条考察州郡官吏,后因以指刺史之职。
基本解释
引证解释

⒈  汉 代州刺史以六条考察州郡官吏,后因以指刺史之职。参见“六条”。

《晋书·应詹传论》:“入居列位,则嘉谋屡陈,出抚藩条,则惠政斯洽。”
唐 元稹 《弹奏剑南东川节度使状》:“刺史 柳蒙 等任窃藩条,无心守职。”
宋 沉辽 《代乞致仕表》:“及陛下即位,继承恩詔,入覲清光,委以藩条,特加奬励。”

成语解释
网络解释

藩条

  • 汉代州刺史以六条考察州郡官吏,后因以指刺史之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