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政

词典解释: jǐng zhèng 1.有关警察方面的政务。 2.清代官署名。原属民政部﹐为民治﹑﹑疆里﹑营缮﹑卫生五司之一。职掌巡察禁令﹐分稽行政司法。光绪三十年隶属巡警部﹐为﹑警法﹑警保﹑警学﹑警务五司之一。参阅《清史稿.职官志六》。国语辞典注音 ㄐㄧㄥˇ ㄓㄥˋ  拼音 jǐng zhèng警察在法律規範內所執行的相關事務。▶ 如:「政府將在近日內會同高層單位召開全國性的治安會報。」 扫描版:「」在《汉语大词典》第15772页 第11卷 413

词典名字:

警政

词典发音:

jǐng zhèng

国语辞典
1.有关警察方面的政务。 2.清代官署名。原属民政部﹐为民治﹑警政﹑疆里﹑营缮﹑卫生五司之一。职掌巡察禁令﹐分稽行政司法。光绪三十年隶属巡警部﹐为警政﹑警法﹑警保﹑警学﹑警务五司之一。参阅《清史稿.职官志六》。
基本解释

警政[ jǐng zhèng ]

⒈  警察在法律规范内所执行的相关事务。

如:「政府将在近日内会同警政高层单位召开全国性的治安会报。」

引证解释

⒈  有关警察方面的政务。

《清史稿·食货志一》:“而 石首监利,光绪 末釐出厂地二万餘亩,俱令招垦,以租息济警政小学。”

⒉  清 代官署名。原属民政部,为民治、警政、疆里营缮、卫生五司之一。职掌巡察禁令,分稽行政司法。 光绪 三十年隶属巡警部,为警政、警法、警保、警学、警务五司之一。参阅《清史稿·职官志六》。

成语解释
网络解释

警政

  • 警政是一个汉语词汇,拼音是jǐng zhèng,是指有关警察方面的政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