赐环

词典解释: cì huán 1.亦作"赐圜"。 2.旧时放逐之臣,遇赦召还谓""。语本《荀子.大略》:"絶人以玦,反絶以环。"杨倞注:"古者臣有罪待放于境,三年不敢去,与之环则还,与之玦则絶,皆所以见意也。"国语辞典注音 ㄙˋ ㄏㄨㄢˊ  拼音 sì huán被放逐之臣赦罪召還為「賜環」。語本《儀禮.喪服》唐.賈公彥.疏:「以道去君,據三諫不從,在境待放,得環則還,得玦則去。」▶ 唐.張說〈出湖寄趙冬曦〉詩:「湘浦未賜環,荊門猶主諾。」

词典名字:

赐环

词典发音:

cì huán

国语辞典
1.亦作"赐圜"。 2.旧时放逐之臣,遇赦召还谓"赐环"。语本《荀子.大略》:"絶人以玦,反絶以环。"杨倞注:"古者臣有罪待放于境,三年不敢去,与之环则还,与之玦则絶,皆所以见意也。"
基本解释

赐环[ sì huán ]

⒈  被放逐之臣赦罪召还为「赐环」。

语本《仪礼·丧服》唐·贾公彦·疏:「以道去君,据三谏不从,在境待放,得环则还,得玦则去。」
唐·张说〈出湖寄赵冬曦〉诗:「湘浦未赐环,荆门犹主诺。」

引证解释

⒈  亦作“赐圜”。旧时放逐之臣,遇赦召还谓“赐环”。

语本《荀子·大略》:“絶人以玦,反絶以环。”
杨倞 注:“古者臣有罪待放於境,三年不敢去,与之环则还,与之玦则絶,皆所以见意也。”
唐 张说 《出湖寄赵冬曦》诗之二:“湘浦 未赐环, 荆门 犹主诺。”
明 陈汝元 《金莲记·闻繫》:“自解一官,又经数载。 軾 儿謫任 武林,未获赐环消息; 辙 儿召居諫院,犹然落魄规模。”
清 陈康祺 《壬癸藏札记》卷一:“他书多称 稚存 赐圜,由 文正 力,盖非事实也。”
章炳麟 《驳康有为论革命书》:“呜呼 长素,何乐而为是耶?热中於復辟以后之赐环,而先为是齟齬不了之语,以耸东胡羣兽之听,冀万一可以解免。”

成语解释
网络解释

赐环

  • 赐环是汉语词汇,
  • 拼音为 cì huán,
  • 旧时指放逐之臣,遇赦召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