赐紫

词典解释: cì zǐ 1.唐宋时三品以上官公服为紫色,五品以上官为绯色,官位不及而有大功,或为皇帝所宠爱者,特加或赐绯,以示尊宠。国语辞典注音 ㄙˋ ㄗˇ  拼音 sì zǐ唐代官制,三品以上官服紫,五品以上服緋,官位不到三品和五品的人,則有賜紫賜緋,賜紫必兼金魚袋。見《新唐書.卷二四.車服志》。或稱為「賜金紫」。

词典名字:

赐紫

词典发音:

cì zǐ

国语辞典
唐宋时三品以上官公服为紫色,五品以上官为绯色,官位不及而有大功,或为皇帝所宠爱者,特加赐紫或赐绯,以示尊宠。
基本解释

赐紫[ sì zǐ ]

⒈  唐代官制,三品以上官服紫,五品以上服绯,官位不到三品和五品的人,则有赐紫赐绯,赐紫必兼金鱼袋。见《新唐书·卷二四·车服志》。

引证解释

⒈  唐 宋 时三品以上官公服为紫色,五品以上官为绯色,官位不及而有大功,或为皇帝所宠爱者,特加赐紫或赐绯,以示尊宠。

新唐书·牛丛传》:“即赐金紫,谢曰:‘臣今衣刺史所假緋,即赐紫,为越等。’”
金 王处 《青玉案》词:“三宣赐紫 天长观,一阐清风岸。”
清 昭槤 《啸亭续录·大臣赐紫》:“国初勋臣以开创大功赐紫者,不乏其人。”

成语解释
网络解释

赐紫

  • 唐制,三品以上官公服紫色,五品以上绯色(大红),有时官品不及而皇帝推恩特赐,准许服紫服或服绯,以示尊宠,称赐紫或赐绯。赐紫同时赐金鱼袋,故亦称赐金紫。僧人亦有时受紫袈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