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故

词典解释: sòng gù 1.魏晋南北朝时期,州郡长官迁转离任,其属僚随之迁转,谓之""。 2.赠送财物助办丧事。国语辞典注音 ㄙㄨㄥˋ ㄍㄨˋ  拼音 sòng gù1. 官吏離職,屬吏斂錢相送,稱為「」。▶ 《南史.卷七○.循吏傳.范述曾傳》:「郡舊錢二十餘萬,一無所受,唯得白桐木火籠朴十餘枚而已。」▶ 南朝宋.劉義慶《世說新語.雅量》:「公東出,乘估客船,吏數人投錢唐亭住。」2. 州郡官歿於任所,屬下佐吏護喪回里,稱為「」。▶ 南朝宋.劉義慶《世說新語.夙惠》:「桓宣武薨,桓南郡年五歲,服始陳,桓車騎與文武別。」扫描版:「」在《汉语大词典》第14776页 第10卷 809

词典名字:

送故

词典发音:

sòng gù

国语辞典
1.魏晋南北朝时期,州郡长官迁转离任,其属僚随之迁转,谓之"送故"。 2.赠送财物助办丧事。
基本解释

送故[ sòng gù ]

⒈  官吏离职,属吏敛钱相送,称为「送故」。

《南史·卷七〇·循吏传·范述曾传》:「郡送故旧钱二十余万,一无所受,唯得白桐木火笼朴十余枚而已。」
南朝宋·刘义庆《世说新语·雅量》:「公东出,乘估客船,送故吏数人投钱唐亭住。」

⒉  州郡官殁于任所,属下佐吏护丧回里,称为「送故」。

南朝宋·刘义庆《世说新语·夙惠》:「桓宣武薨,桓南郡年五岁,服始陈,桓车骑与送故文武别。」

引证解释

⒈  魏 晋 南北朝 时期,州郡长官迁转离任,其属僚随之迁转,谓之“送故”。

《晋书·范宁传》:“方镇去官,皆割精兵器仗,以为送故。米布之属,不可称计。”
《宋书·谢方明传》:“寻更加 晋陵 太守,復为驃骑长史、 南郡 相……时 晋陵郡 送故主簿 弘季盛、徐寿之 并随在西。”
《梁书·文学传上·庾於陵》:“齐 随王 子隆 为 荆州,召为主簿… 子隆 代还,又以为送故主簿。”

⒉  赠送财物助办丧事。

南史·刘湛传》:“﹝ ﹞父 柳 亡於 江州,府州送故甚丰,一无所受。”

成语解释
网络解释

送故

  • 送故,词意是赠送财物助办丧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