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合

词典解释

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所有人的物结合在一起,虽能辨认原物,但已不可分离,或强行分离代价过高的法律事实。分两种:(1)动产附合,指动产之间的结合,此种附合物称为合成物,为各所有人按自己的动产在附合时的价值所共有;如一方动产的价值显然高于他方的动产,或物能区别主从时,也可由价值高的一方或主物的所有人取得合成物的所有权,并向他方支付偿金。当各方原物的价值不相上下时,则发生共有。(2)不动产附合,指动产附合于不动产而成为不动产的组成部分,不动产所有人取得该动产的所有权,并支付偿金。附合与混合的区别是:(1)附合既发生于动产,也发生于不动产,混合只发生于动产。(2)在附合物中,原物尚可辨认;在混合物中,原物已不能识别。

词典名字:

附合

词典发音:

fù hé

国语辞典
1.犹附会。 2.附和赞同。
基本解释
引证解释

⒈  犹附会。

柳宗元 《非国语上·晋孙周》:“﹝ 单襄公 ﹞又徵卦梦以附合之,皆不足取也。”
王安石 《七星砚》诗:“南工始为伪,附合巧无隙。”
明 王鏊 《震泽长语·经传》:“毛 郑 泥於小序宛转附合,多取言外之意。”

⒉  附和赞同。

徐特立辛亥革命始末》:“孙中山 创立兴中会,开始时,附合 中山 的人,只有 陈少白、尤少纨、杨鹤龄、陈浩东 四人,人们称之为四大寇。”

成语解释
网络解释

附合

  • 汉语词汇
  • 【汉 典 网】
  • fù hé ㄈㄨˋ ㄏㄜˊ 附合
  • 【汉 典 网】
  • (1).犹附会。 唐 柳宗元 《非国语上·晋孙周》:“﹝ 单襄公 ﹞又徵卦梦以附合之,皆不足取也。” 宋 王安石 《七星砚》诗:“南工始为伪,附合巧无隙。” 明 王鏊 《震泽长语·经传》:“ 毛 郑 泥於小序,宛转附合,多取言外之意。”
  • (2).附和赞同。 徐特立 《辛亥革命之始末》:“ 孙中山 创立兴中会,开始时,附合 中山 的人,只有 陈少白 、 尤少纨 、 杨鹤龄 、 陈浩东 四人,人们称之为四大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