革命烈士
词典解释:
在革命斗争、保卫祖国和建设祖国中牺牲的军民。在我国,包括:对敌作战牺牲或对敌作战负伤后因伤死亡的;对敌作战致残后不久因伤口复发死亡的;在作战前线担任向导、修建工事、救护伤员、执行运输等战勤任务牺牲,或在战区守卫重点目标牺牲的;因执行革命任务遭敌人杀害,或被敌人俘虏、逮捕后坚贞不屈遭敌人杀害或受折磨致死的;为保卫或抢救人民生命、国家财产和集体财产而牺牲的;以上各项之外死难情节特别突出,足为后人楷模的牺牲人员。须经相应的军政机关批准。1980年4月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革命烈士褒扬条例》,对有关事项作了规定。
国语辞典
◎ 革命烈士 gémìng lièshì
[revolutionary martyr] 为革命献出生命的人,和平时期指为人民利益而牺牲的人
在抗洪救灾中牺牲的解放军战士被追认为革命烈士。
网络解释
革命烈士
革命烈士,简称“烈士”,是指那些在革命斗争、保卫祖国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中壮烈牺牲的人员。辛亥革命以来,确系为革命及抗日而阵亡和死难的人员,称为烈士。中国人民解放军及人民公安部队因参战、公干牺牲者(被俘不屈、 慷慨就义或被特务暗杀等),革命工作人员在对敌斗争中牺牲者或因公牺牲者,民兵、民工因参战牺牲者,均称烈士。根据1980年6月国务院颁布的《革命烈士褒扬条例》的规定,革命烈士的称号,比以往规定的更具有严肃性,取消过去关于革命军人、革命工作人员积劳病故,革命军人因公发生意外事故死亡总称烈士的规定,同时,打破过去只限于革命军人、革命工作人员和参战民兵、民工的范围,可以扩大到全体人民,从而有利于调动全国人民为保卫祖国和建设祖国英勇奋斗献身的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