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兵
词典解释:
封建社会中的地方性武装。历代名称因时因地而异。北魏末年,地方豪强纷纷建立乡兵,以私兵、部曲为骨干,包括宗族、乡党、宾客,迫使农民当兵。西魏、北周建立府兵制,吸收这些武装力量,由大都督或仪同率领,使由乡兵转化为正规军。宋代乡兵名目繁多,有弓箭手、枪杖手、土丁、弩手等。北宋时河北、陕西等地的乡兵,在防御辽和西夏的战争中,曾起一定作用。南宋乡兵也曾抵抗金兵和蒙古兵的进攻。元朝政府掌握的军队,如辽东的*糺军、云南的寸白军、福建的畲军,不远戍他方,亦属乡兵。元末农民起义时,各地地主分子组织的“义兵”,参与镇压起义军。明代乡兵,“随其风土所长,应募调佐军旅缓急”,有隶军籍的,实为正规军,如戚继光用以抗倭及守蓟门的浙兵;有不隶军籍的,如河南嵩县的“毛葫芦兵”。清代镇压农民起义,往往临时招募“乡勇”,也属乡兵性质。乾嘉时所募“勇营”,事后随即裁撤。太平天囯革命时期,曾国藩、李鸿章所募湘军、淮军,始由乡兵上升为正规军队。
国语辞典
古代地方武装。始于西魏﹑北周,由大都督或仪同统领,居于本乡。其后历代有之。
引证解释
⒈ 古代地方武装。始于 西魏、北周,由大都督或仪同统领,居于本乡。其后历代有之。
引《隋书·张奫传》:“高祖 作相,授大都督,领乡兵。”
《宋史·兵志四》:“乡兵者,选自户籍,或土民应募,在所团结训练,以为防守之兵也。”
《清史稿·兵志四》:“乡兵始自 雍 乾,旋募旋散,初非经制之师……各省举办团练,有驻守地方者,有随营征勦者。”
网络解释
乡兵
乡兵也称民兵,由居民自动组织或政府组成的不脱产的武装力量,是按户籍丁壮比例抽选或募集土人组成的地方民众武装。平时不脱离生产,农闲集结训练。担负修城、运粮、捕 盗或协同禁军守边等任务。各地乡兵名目很多,编制亦不统一,或按指挥、都,或按甲、队,或按都保、大保、保的序列编成,最多之时, 陕西、河北、河东谙路总数达42万余人。中国古代的地方民兵制度,在乡间的民兵,亦称团练。孙鼎臣据《周礼》:“今之团练乡兵,其遗意也”,“无比闾族党则伍两卒旅为乌合之兵;无保甲则乡兵为乌合之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