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使

词典解释: dà shǐ “特命全权”的简称。一国派驻在另一国的最高一级外交代表。由国家元首向另一国元首派遣。主要职责是,代表本国与驻在国交涉、联系;保护本国及侨民的利益;以合法手段了解驻在国的情况;通过各种方式促进两国人民的友谊。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国语辞典注音 ㄉㄚˋ ㄕˇ  拼音 dà shǐ1. 職官名。唐代節度使有、副之別。2. 地位最高的外交官員。派駐在邦交國,代表國家與一國元首。▶ 如:「代表國家元首,率領使館人員與駐在國元首或外交部門辦理交涉事項。」 扫描版:「」在《汉语大词典》第3092页 第2卷 1348扫描版:「」在《现代汉语词典》第245页

词典名字:

大使

词典发音:

dà shǐ

国语辞典

大使 dàshǐ

[ambassador] 一国政府派往另一国政府的最高一级常驻外交代表,全称为“特命全权大使”

基本解释

大使[ dà shǐ ]

⒈  职官名。唐代节度使有大使、副大使之别。

⒉  地位最高的外交官员。派驻在邦交国,代表国家与一国元首。

如:「大使代表国家元首,率领使馆人员与驻在国元首或外交部门办理交涉事项。」

英语ambassador, envoy, CL:名[ming2],位[wei4]

德语Botschafter (S)​

法语ambassadeur, ministre plénipotentiaire

引证解释

⒈  奉帝王之命行事的临时使节。后多指特派出巡的大臣。

《礼记·月令》:“﹝孟秋之月﹞是月也,毋以封诸侯,立大官,毋以割地行大使,出大币。”
《后汉书·荀彧传》:“臣今当济 江,奉辞伐罪,宜有大使肃将王命。”
《北史·周纪下》:“壬申,幸 同州,遣大使巡察诸州。”

⒉  唐 制,节度使有节度大使、副大使知节度事之别。大使如由诸王遥领,则以副大使知节度事为正节度。见《新唐书·百官志四下》。

⒊  事务官称大使。如 元 京都二十二仓之仓大使,内藏各库之库大使。 明 清 多沿用。参阅《续通典·职官八》。

⒋  一个国家派往另一个国家的最高一级外交代表,通常都有“特命全权大使”衔。由派遣国国家元首任命。大使不仅代表自己的国家,并代表自己国家的元首,享有比其他等级的外交代表更高的礼遇和外交豁免权,可以随时请求驻在国国家元首接见并进行直接谈判。同时,也有尊重驻在国法律、秩序、风俗习惯和不干涉该国内政的义务。

成语解释
网络解释

大使 (近现代外交官官员)

  • 大使是国家元首向他国国家元首派遣的最高级常驻外交代表及代表国家出席国际会议的临时外交使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