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政使

词典解释: bù zhèng shǐ 1.官名。明洪武九年(公元1376年)改行中书省为承宣司。宣德后,全国府﹑州﹑县等分统于两京和十三司,每司设左﹑右各一人,为一省最高行政长官。后因军事需要,增设总督﹑巡抚等官,权位高于。清代始正式定为督﹑抚属官,专管一省的财赋和人事。康熙六年(公元1667年)后,每省设一员,直隶亦设,江苏则设二员,分驻江宁﹑苏州。俗称藩司﹑藩台。参阅《续文献通考.职官.司》﹑《清会典事例.吏部.官制》。国语辞典注音 ㄅㄨˋ ㄓㄥˋ ㄕˇ  拼音 bù zhèng shǐ職官名。明清各省民政兼財政長官。屬承宣司,受轄於督撫,與掌理刑名的按察使並稱為「兩司」。亦作「藩臺」、「藩司」。 扫描版:「」在《汉语大词典》第4083页 第3卷 677

词典名字:

布政使

词典发音:

bù zhèng shǐ

国语辞典
官名。明洪武九年(公元1376年)改行中书省为承宣布政使司。宣德后,全国府﹑州﹑县等分统于两京和十三布政使司,每司设左﹑右布政使各一人,为一省最高行政长官。后因军事需要,增设总督﹑巡抚等官,权位高于布政使。清代始正式定为督﹑抚属官,专管一省的财赋和人事。康熙六年(公元1667年)后,每省设布政使一员,直隶亦设,江苏则设二员,分驻江宁﹑苏州。俗称藩司﹑藩台。参阅《续文献通考.职官.布政使司》﹑《清会典事例.吏部.官制》。
基本解释

布政使[ bù zhèng shǐ ]

⒈  职官名。明清各省民政兼财政长官。属承宣布政使司,受辖于督抚,与掌理刑名的按察使并称为「两司」。也作「藩台」、「藩司」。

引证解释

⒈  官名。 明 洪武 九年(公元1376年)改行中书省承宣布政使司。 宣德 后,全国府、州、县等分统于两京和十三布政使司,每司设左、右布政使各一人,为一省最高行政长官。后因军事需要,增设总督、巡抚等官,权位高于布政使。 清 代始正式定为督、抚属官,专管一省的财赋和人事。 康熙 六年(公元1667年)后,每省设布政使一员, 直隶 亦设, 江苏 则设二员,分驻 江宁、苏州。俗称藩司藩台。参阅《续文献通考·职官·布政使司》、《清会典事例·吏部·官制》。

成语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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