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红领巾奖章评选活动方案

时间:2025-02-10 活动方案

小学红领巾奖章评选活动方案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扎实开展,通常需要预先制定一份完整的方案,方案一般包括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工作重点、实施步骤、政策措施、具体要求等项目。方案应该怎么制定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小学红领巾奖章评选活动方案,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小学红领巾奖章评选活动方案1

一、指导思想

根据省、市、区各级少工委要求,和“争做新时代好队员”主题实践等少先队实践活动工作的推进落实,培养队员做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开展“红领巾奖章”争章评星活动,鼓励队员从日常生活及学习的具体环节入手,通过定章、争章、颁章、护章,不断为自己确立新的目标,发现自己的潜能,看到自己的进步,证明自己的成功。

二、实施原则

1、灵活创新。达标章目的设计留有余地,根据本班实际情况开展。

2、强调教育过程,注重意识培养。达标训练要注重思想意识的培养和行为习惯的养成,引导少先队员在参与活动中受教育,在训练中长才干。

3、注重全面素质,鼓励发展特长,在突出共性培养的同时,注重鼓励个性发展,在强调全面发展的同时,注重鼓励队员特长的发挥。

三、实施程序

定章、争章、颁章、护章。

四、实施办法

以争章为手段,结合《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相关内容,秉承人人参与的宗旨,形成互动、联动的良好局面。

1、定章:对照争章细则,根据队员的年龄特点和兴趣特长,开展的各类活动去争取。

2、争章:

(1)争章尽可能与学生日常行为习惯表现相结合。结合争章考核标准,有意识地引导学生开展相关活动。

(2)争章以学校提出的.养成教育相关要求为争章准则,每月要有重点争章目标,每月评选一次,班内表彰一次,有能力的队员可以数枚并争。

(3)充分发挥优等生作用,和“后进生”结对,不让队员“掉队”

3、颁章:由各小组每月汇总后,中队辅导员向获章的队员颁发相应的奖章,贴在争章园地上,学期末,所有章目获得者填写好“奖章”争章积分表,由小组长统一收集交辅导员集审,然后进行表彰。

4、护章:颁章后,队员们要好好珍惜,而且要不断地巩固,如果做得不好,退步的此章要除下,直到做好后再颁奖。

五、争章考核细则

火炬章

具体考核标准:

能正确规范佩戴红领巾。积极参加少先队主要活动,掌握少先队标志标识和少先队礼仪。

根据我班实际,补充的班级特色章:

小主人章

目标:遵守纪律礼让成风

具体考核标准:

1、不迟到、不旷课;

2、不带零食到校;

3、不在走廊、教室、功能室追逐打闹、大声喧哗

4、不打架、欺负同学;

5、上、放学路队规范;

6、大课间路队规范;

7、爱护花草树木、不随意破坏公共财物,不到处乱写乱画。

经典诵读章

目标:传承中华优秀文化陶冶道德情操提升文化修养

争章标准:

1、每天认真晨读指定的国学内容。

2、每周会背指定的唐诗宋词。

3、能熟读每月的经典国学节选。

运动健将章

目标:“野蛮其体魄”,锻炼身体,强健体魄

争章标准:

1、认真参加班级每月联赛;

2、积极参与运动会各项训练;

3、认真做广播体操

4、认真做眼保健操;

5、能坚持亲子户外运动。

书写章

目标:

1、激发书法兴趣

2、书写整齐规范。

争章标准:

1、每天坚持按书法老师要求练字。

2、每周完成一张书法作品。

3、各科作业书写规范整齐。

4、积极参加书法实践活动。

小学红领巾奖章评选活动方案2

为进一步推动全民健身运动的深入开展,倡导健身理念,号召更多市民参与到健身队伍中来,市体育局决定在全市开展寿光市20xx年“体育之星”系列活动。特制订如下方案。

一、活动原则

本次系列活动,坚持重在基层、面向全市,由各单项体育运动协会、体育俱乐部各司其责,通过分区赛、选拔赛、积分赛等形式层层选拔,市体育局、体育运动协会组织年终总决赛,决出各项健身活动项目的“体育之星”

二、参加人员

寿光籍或寿光常住人口均可报名参加“体育之星”活动。

三、活动安排

寿光市“体育之星”活动分预赛、分区赛、积分赛、选拔赛、决赛等比赛形式进行。

(一)“乒乓球运动之星”活动

寿光市20xx年“乒乓球运动之星”比赛设男女混合团体赛。每个团体报2名男队员、1名女队员,队员年龄之和不低于110,比赛采取五场三胜制,前三场所有队员必须都出场,比赛顺序为混双、男双、混双、男单、女单

第一阶段为选拔阶段(2月—9月):由寿光市乒乓球运动协会牵头负责整个选拔活动安排,参加分区选拔赛的选手取得决赛资格后由乒乓球运动协会及时将名单报市体育局群体科。决赛时,参赛选手可重新自由组队。每个团体成员20xx年“乒乓球运动之星”称号获得者不得超过两名。

第二阶段为总决赛(10月):前六名表彰为寿光市20xx年“乒乓球运动之星”。

(二)“羽毛球运动之星”活动

寿光市20xx年“羽毛球运动之星”比赛设男女混合团体赛。每个团体报3名男队员、1名女队员,队员年龄之和不低于145,比赛采取五场三胜制,前三场所有队员必须都出场,比赛顺序为混双、男双、女单、男双、混双。

第一阶段初选阶段(3月—10月):以羽毛球运动协会为依托进行选拔赛,成绩优秀的运动员获得年终决赛资格,并由主办方及时将名单报市体育局群体科。决赛时,参赛选手可重新自由组队。每个团体20xx年“羽毛球运动之星”称号获得者不得超过两名。

第二阶段为总决赛(11月):前六名表彰为寿光市20xx年“羽毛球运动之星”。

(三)“体育舞蹈之星”活动

体育舞蹈比赛年终决赛分学生组、成人组。

第一阶段初选阶段(3月—8月):寿光市体育舞蹈运动协会分设侯镇、稻田、孙集、圣城、上口、田马六个赛区举行选拔赛,各赛区成绩优秀的选手进入年终总决赛。在初选比赛结束后,主办方及时将获得决赛资格的运动员名单报市体育局群体科。

第二阶段为总决赛(10月):年终总决赛,学生组前六名,成人组前两名表彰为寿光市20xx年“体育舞蹈之星”。

(四)“自行车运动之星”活动

寿光市20xx年“自行车运动之星”根据本年度个人参加市体育局组织或由寿光市自行车运动协会组织、市体育局备案的骑行活动的次数、比赛成绩等情况综合评定。

1、计分办法

(1)参与分:参加市体育局组织或由寿光市自行车运动协会组织、市体育局备案的自行车骑行活动,每人次加100分;

(2)成绩分:参加市体育局组织(备案)的自行车比赛,在计取参与分的基础上,根据比赛成绩再给予成绩分;

(3)培训分:参加由各级体育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并获得相应社会体育指导员资格证书的可按寿光、潍坊、省、国家分别加20、30、50、100分;

(4)对全年参加市体育局组织(备案)的自行车骑行活动的运动员在原有基础上再加50分。

2、报送材料

个人事迹材料(500—800字)

3、审核及批准

由市体育局对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

4、表彰

男女各前六名被授予寿光市20xx年“自行车运动之星”荣誉称号。

(五)“武术运动之星”活动

武术年终决赛为个人赛。

第一阶段初选阶段(3月—9月):由寿光市武术运动协会统一组织评选小组,在太极梅花螳螂拳推广中心、太极拳推广中心、道中国术馆等通过比赛选拔成绩优秀的武术选手进入年终总决赛。比赛结束后由主办方及时将获得决赛资格的选手名单报市体育局群体科。

第二阶段为总决赛(10月):前十二名表彰为寿光市20xx年“武术运动之星”,20xx年“武术运动之星”不再参加评选。

(六)“棋类运动之星”活动

棋类运动之星分设象棋和围棋项目,比赛年终决赛设个人赛。

第一阶段选拔阶段(2月—10月):以寿光市棋类运动协会月赛形式组织,每次比赛前八名取得年终总决赛资格。月赛进入前八名运动员名单在比赛结束后及时由协会报市体育局群体科。

第二阶段为总决赛(11月):表彰象棋前六名选手为寿光市20xx年“象棋之星”,围棋前三名选手为“围棋之星”。

(七)“网球运动之星”活动

网球年终决赛设男子单打比赛。

第一阶段交流学习阶段(2月—10月):寿光市网球运动协会平时可组织网球爱好者互相学习交流,成绩优秀者由协会推荐参加年终总决赛。在第一阶段结束后,协会将获得决赛权的运动员名单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市体育局群体科。

第二阶段为总决赛(11月):前六名表彰为20xx年度寿光市“网球运动之星”。

(八)老年人“健身之星”活动

根据本年度个人参加我市及上级活动的次数、成绩等情况综合评定寿光市20xx年老年人“健身之星”。

1、入选条件

(1)截至20xx年1月1日女子年龄不低于54周岁,男子年龄不低于59周岁;

(2)经常参加我市及上级组织的群众体育活动。

2、计分办法

(1)参与分:参加由我市体育局、潍坊市体育局、省体育局及国家体育总局组织的健身气功活动每人次分别加10分、30分、50分、100分,以体育局备案为准;

(2)成绩分:在寿光、潍坊、省、全国比赛成绩按照奖牌、证书分别以10、30、50、100分计取;

(3)培训分:参加由体育局组织的业务培训,并获得相应培训成绩的可由市体育局按潍坊、省、国家分别加分加20、30、50分。

3、报送材料

(1)个人事迹材料(500—800字);

(2)参赛材料(如照片、成绩证书等)。

4、审核及批准

由市体育局组成评选委员会,对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

5、表彰

总分成绩在前12名的选手,获得寿光市20xx年老年人“健身之星”称号。

(九)“健身气功之星”

根据本年度个人参加我市及上级活动的次数、成绩等情况综合评定寿光市20xx年“健身气功之星”。

1、计分办法

(1)参与分:参加由我市体育局、潍坊市体育局、省体育局及国家体育总局组织的健身气功活动每人次分别加10分、30分、50分、100分,以体育局备案为准;

(2)成绩分:在寿光、潍坊、省、全国比赛成绩按照奖牌、证书分别以10、30、50、100分计取;

(3)培训分:参加由体育局组织的.业务培训,并获得相应培训成绩的可由市体育局按潍坊、省、国家分别加分加20、30、50分。

2、报送材料

个人事迹材料(500—800字)

3、审核及批准

由市体育局对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

4、表彰

总分成绩在前八名的选手获得寿光市20xx年“健身气功之星”称号。

(十)“运动达人”活动

“运动达人”根据本年度个人参加市体育局组织及以上体育部门、行业协会组织并由市体育局备案的非以上九项运动项目(如毽球、户外运动、跆拳道等)的次数、比赛成绩及个人对该项目推广的贡献等情况综合评定。

1、计分办法

(1)参与分:根据参加我市体育局及上级单位组织的群众体育活动的次数酌情加分,以体育局备案为准;

(2)成绩分:在寿光、潍坊、省、全国比赛成绩按照奖牌、证书分别以10、30、50、100分计取;

2、报送材料

个人事迹材料(500—800字)

3、审核及批准

由市体育局对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

4、表彰

表彰十二名运动员为寿光市20xx年“运动达人”荣誉称号。

四、工作要求

(一)各协会、俱乐部要高度重视寿光市20xx年“体育之星”系列活动,将其作为促进寿光群众体育发展,推进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广泛宣传、充分动员、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明确专人负责,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二)各协会根据活动方案要求制定详细的活动实施方案,并及时报送体育局群体科。

本次系列活动于11月全部结束后,在寿光市周末群众大舞台举办“体育之星”系列活动颁奖晚会。

小学红领巾奖章评选活动方案3

一、活动口号

争做校园之星,开启梦想之旅

二、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共青团清远市技师学院委员会

三、活动时间

20xx年4月10日—5月16日

四、参加对象

全院在校生,曾被评选为“校园之星”称号不再参加评选。(各专业系至少推荐5名同学报名参选)

五、参评条件

本次“校园之星”参评者须符合以下标准,综合素质优异者优先。

(一)热爱祖国,热爱集体,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风貌和文明素养。

(二)在校期间表现优秀,符合以下其中一项或多项标准:

1、专业学习成绩突出,技能优异。曾在国家、省、市级专业技能竞赛中获奖。获国家级竞赛和省级竞赛奖项可优先。市级竞赛以获奖级别高、获奖数多者优先。须提供获奖证书扫描件。

2、具有优秀的领导、组织、管理能力,曾担任学校重大学生活动的主要策划、组织和管理者工作。综合素质优秀,在个人才艺方面有突出特长者优先。须提供学校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及相关活动获奖证明扫描件。

3、在精神文明方面事迹突出,热心公益,助人为乐,自强不息,起到表率作用。须提供相关事迹说明,并有学生管理负责人签字或相关证明扫描件。

六、活动进程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4月20日—4月25日)

1、专业系加强宣传,广泛发动,营造氛围。

2、通过学院宣传栏粘贴校园之星宣传海报。

3、发出评选活动通知在学院广播站广播、“清技院学生会”微信公众号、“清远市技师学院学生会”新浪微博上同步发布。

第二阶段:专业系推荐,名额不限(4月20日—4月27日)

专业系团总支自行组织报名,并对报名同学的'条件以及材料进行审核后,于4月27日下午16点30分前上报团委。

第三阶段:院级选拔(5月9日—5月16日)

1、时间:初定5月9日

2、地点:初定机电系101报告厅

3、选拔方式:自荐演讲+风采展示

自荐演讲时间为5分钟以内,个人风采展示8分钟以内。

4、评委现场评出选出10名校园之星

第五阶段:网络投票(5月10日—5月14日)

通过自荐演讲、才艺展示两个阶段最终选出10名“校园之星”,选手将在“团聚清技”微信公众号上公示,进行网络人气投票阶段最终按排名作出相应的加分,具体如下:

人气票数第一名:加30分;

人气票数第二名:加25分;

人气票数第三名:加20分;

人气票数第四名:加15分;

人气票数第五名:加10分;

人气票数第六名:加8分;

人气票数第七名:加5分;

人气票数第八名:加3分;

人气票数第九名:加2分;

人气票数第十名:加1分;

第六阶段:荣誉加分(5月10日—5月14日)

获奖证书分为竞赛类(奖项分等级)、评优类(奖项不分等级,如“省级三好学生”“校级优秀干部”等),所有的证书均是在清远市技师学院期间获得。

(1)国际级奖项:(+10分)

(2)国家级奖项(竞赛类):一等奖(+8分)二等奖(+7分)三等奖(+6分)其他奖项(+5分)评优类(+7分)

(3)省级奖项(竞赛类):一等奖(+6分)二等奖(+5分)三等奖(+4分)其他奖项(+3分)评优类(+5分)

(4)市级奖项(竞赛类):一等奖(+5分)二等奖(+4分)三等奖(+3分)其他奖项(+2分)评优类(+3分)

(5)院级奖项(竞赛类):一等奖(+4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2分)其他奖项(+1分)评优类(+2分)

(6)系级奖项(竞赛类):一等奖(+3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1分)评优类(+1分)

第七阶段:根据总评分与选手综合素质在十大“校园之星”中推荐三名同学参加20xx年广东省技工院校“校园之星”评选。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密切配合

各团总支要高度重视“校园之星”评选活动的组织和开展,充分利用这个平台,树立典型,弘扬正气。与此同时加强与选手的沟通,及时做好跟进等事宜。

(二)加大宣传,营造营造先进争上游的良好氛围。

各团总支指定专人负责,充分发动学生,促进广泛参与,通过公开评选,营造人人争做“校园之星”的热烈氛围。

八、本活动解释权归于共青团清远市技师学院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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