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天者,体也,与地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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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衡·卷二十五·祀义篇》
解释:天是一种物体,与地是相同的。
赏析:此句提出了天是客观存在的事物,天象变化也有客观规律,是不以人的意志力为转移的,否定了天人感应说,极具进步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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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