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 [mài]
部首 总笔画 12
笔顺 ノノノフノ丶ノ丨フ丨丨一
五笔86
五笔86
统一码 275B4
基本字义
  1. 同“脈”。《説文•?部》:“?,血理分衺行體者。脈,?或从肉。衇,籀文。”
英文翻译
详细解释
常用词组
國語辭典
康熙字典
【備考·申集】【血】?·康熙筆画:12 ·部外筆画:6

【字彙補】與脈同。

说文解字
『說文解字』

血理分衺行體者。从?从血。

脈,?或从肉。

衇,籒文。莫獲切

『說文解字注』

(?)血理分衺行體中者。理分猶分理。序曰:見鳥獸蹏迒之迹,知分理之可相别異。衺行體中,而大?在寸口。人手卻十分動脈爲寸口也。?从血。會意。不入血部者,重?也。?亦聲。莫獲切。十六部。


(脈)?或从肉。


(衇)籒文。左血左?

音韵方言
?同部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