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田

词典解释: gōng tián 1.古代井田制度下﹐把土地划成"井"字形﹐分为九区﹐中区由若干农夫共同耕种﹐将收获物全部缴给统治者﹐称为""。同中区以外的"私田"相对称。 2.公家之田。封建官府控制的土地。亦称"官田"。 3.旧时一族公有的"族田"﹐族人也习称为。但其性质实为民田。 4.指社会主义改造后农村集体所有的田地。国语辞典注音 ㄍㄨㄥ ㄊㄧㄢˊ  拼音 gōng tián相反詞: 私田1. 古井田法,稱居中的一區。▶ 《詩經.小雅.大田》:「雨我,遂及我私。」2. 公家的田。▶ 《後漢書.卷五.孝安帝紀》:「假與貧民。」▶ 晉.陶淵明〈歸去來辭.序〉:「彭澤去家百里,之利,足以為酒,故便求之。」 扫描版:「」在《汉语大词典》第1803页 第2卷 59

词典名字:

公田

词典发音:

gōng tián

国语辞典
1.古代井田制度下﹐把土地划成"井"字形﹐分为九区﹐中区由若干农夫共同耕种﹐将收获物全部缴给统治者﹐称为"公田"。同中区以外的"私田"相对称。 2.公家之田。封建官府控制的土地。亦称"官田"。 3.旧时一族公有的"族田"﹐族人也习称为公田。但其性质实为民田。 4.指社会主义改造后农村集体所有的田地。
基本解释

公田[ gōng tián ]

⒈  古井田法,称居中的一区。

《诗经·小雅·大田》:「雨我公田,遂及我私。」

私田

⒉  公家的田。

《后汉书·卷五·孝安帝纪》:「公田假与贫民。」
晋·陶渊明〈归去来辞·序〉:「彭泽去家百里,公田之利,足以为酒,故便求之。」

引证解释

⒈  古代井田制度下,把土地划成“井”字形,分为九区,中区由若干农夫共同耕种,将收获物全部缴给统治者,称为“公田”。同中区以外的“私田”相对称。参见“井田”。

《诗·小雅·大田》:“雨我公田,遂及我私。”
朱熹 集传:“公田者,方里而井,井九百亩,其中为公田,八家皆私百亩,而同养公田也。”
《礼记·王制》:“古者公田藉而不税。”
孔颖达 疏:“藉之言借也,借民力治公田。”
《汉书·食货志上》:“六尺为步,步百为畮,畮百为夫,夫三为屋,屋三为井,井方一里,是为九夫。八家共之,各受私田百畮,公田十畮,是为八百八十畮,餘二十畮以为庐舍。”

⒉  公家之田。封建官府控制的土地。亦称“官田”。

《汉书·食货志上》:“令命家田 三辅 公田。”
颜师古 注引 韦昭 曰:“命家,谓受爵命一爵为公士以上,令得田公田,优之也。”
三国 魏 曹植 《籍田论》:“夫营畴万亩,厥田上下……司农是掌,是为公田。”
《续资治通鉴·宋德祐元年》:“詔:公田最为民害,稔祸十有餘年,自今并给原主,令率其租户为兵。”

⒊  旧时一族公有的“族田”,族人也习称为公田。但其性质实为民田。

⒋  指社会主义改造后农村集体所有的田地。

李朝四川省农业合作化运动中的互助联组》:“许多联组还试行了小包工,集体经营公田。”

成语解释
网络解释

公田

  • 公田是井田制中,由劳动者共同耕种,而将收获物全部缴给统治者的土地。同“私田”相对称。《孟子·滕文公》载有孟子的话:“方里而井,井九百亩,其中为公田,八家皆私百亩,同养公田。公事毕,然后敢治私事。”随着井田制的废除和土地私有制的普遍建立,公田即消失。亦称“官田”。中国古代官府或皇室直接占有的土地。官田名目繁多,汉有屯田。北魏有职分田。到清末,官田逐渐转化为民田。官田都免除田赋,田丁亦免除徭役。早期官田多用奴仆或依附农民耕作,到明清时代才逐步转变为以招佃承租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