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议

词典解释: gōng yì 大家在一起评议。国语辞典注音 ㄍㄨㄥ ㄧˋ  拼音 gōng yì1. 眾人的評論、公斷。▶ 《紅樓夢.第六八回》:「大家公議了,我既不賢良,又不容丈夫娶親買妾,只給我一紙休書,我即刻就走。」2. 關於國家的事情,以公共利益為標準而評議,稱為「公議」。

词典名字:

公议

词典发音:

gōng yì

国语辞典

公议 gōngyì

(1) [mass discussion]

(2) 众人的议论

自报公议

(3) 关于国家的事情,以公众利益为标准而评议

基本解释

公议[ gōng yì ]

⒈  众人的评论、公断

《红楼梦·第六八回》:「大家公议了,我既不贤良,又不容丈夫娶亲买妾,只给我一纸休书,我即刻就走。」

⒉  关于国家的事情,以公共利益为标准而评议,称为「公议」。

引证解释

⒈  见“公义”。

⒉  按公利标准而议论;公众共同评论。

韩非子·说疑》:“彼又使譎诈之士……使诸侯淫説其主,微挟私而公议。”
宋 司马光 《刘道原<十国纪年序>》:“道原 公议其得失无所隐,恶之者侧目,爱之者寒心。”
《明史·外国传一·朝鲜》:“昖 卒。 光海君 琿 自称署国事,遣陪臣来讣,且请諡。帝恶其擅,不允,令该国臣民公议以闻。”
叶圣陶 《多收了三五斗》:“我们同行公议,这两天的价钱是糙米五块,谷三块。”

成语解释
网络解释

公议

  • 公议(拉丁文 mass discussion ),伊斯兰教法学概念。阿拉伯原文读作伊智玛尔(英文 Ijma)意为协商、公决、公众评议,是伊斯兰四大立法依据之一,由先知穆罕默德的弟子、伍麦叶王朝首任哈里发穆阿维叶首创,阿拔斯王朝时期趋于完善,在伊斯兰教法史上产生过极为重要的影响。公议的汉语原义是“以公众利益为标准议论、评议国家政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