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部乐

词典解释

又称“十部伎”。唐宫廷燕乐。用于朝会大典与宴享。唐初沿用隋*九部乐。贞观十一年(公元637年)废礼毕,十四年将燕乐列为第一部,十六年增设高昌乐,始成十部乐,即燕乐、清商乐、西凉乐、高丽乐、天竺乐《唐会要》《通典》作“扶南乐”)、安国乐、龟兹乐、康国乐、疏勒乐、高昌乐。后八部以国名、地名为乐部名称,是具有不同地方特色和民族风格的乐舞。

词典名字:

十部乐

词典发音:

shí bù lè

国语辞典
  • 初宫廷宴享时,沿制奏九部乐。
  • 基本解释
    引证解释

    ⒈  唐 初宫廷宴享时,沿 隋 制奏九部乐。 贞观 中,平 高昌,收其乐,合为十部乐。即:燕乐清商、西凉、天竺高丽龟兹安国疏勒、康国、高昌。参阅通典·乐六》、《新唐书·礼乐志十一》。

    成语解释
    网络解释

    十部乐

  • 《十部乐》是唐朝初期,在隋末《九部乐》的基础上发展形成的宫廷宴乐。在贞观十六年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