吏目

词典解释: lì mù1.古官名。元于儒学提举司及各州设为参佐官。明之翰林院﹑太常寺﹑太医院,留守﹑安抚﹑招讨﹑市舶﹑盐课诸司及都指挥司﹑各长官司﹑各千户所﹑各州均有设置。清唯太医院﹑五城兵马司及各州置之。其职除太医院与医士类似外,其余或掌文书,或佐理刑狱及官署事务。国语辞典注音 ㄌㄧˋ ㄇㄨˋ  拼音 lì mù職官名。州及兵馬掌管緝捕盜賊、防獄囚、典簿籍等事;太醫院則為醫士之職。 扫描版:「」在《汉语大词典》第521页 第1卷 521

词典名字:

吏目

词典发音:

lì mù

国语辞典
古官名。元于儒学提举司及各州设吏目为参佐官。明之翰林院﹑太常寺﹑太医院,留守﹑安抚﹑招讨﹑市舶﹑盐课诸司及都指挥司﹑各长官司﹑各千户所﹑各州均有设置。清唯太医院﹑五城兵马司及各州置之。其职除太医院吏目与医士类似外,其余或掌文书,或佐理刑狱及官署事务。
基本解释

吏目[ lì mù ]

⒈  职官名。州及兵马吏目掌管缉捕盗贼、防狱囚、典簿籍等事;太医院吏目则为医士之职。

引证解释

⒈  古官名。 元 于儒学提举司及各州设吏目为参佐官。 明 之翰林院、太常寺、太医院,留守、安抚、招讨市舶盐课诸司及都指挥司、各长官司、各千户所、各州均有设置。 清 唯太医院、五城兵马司及各州置之。其职除太医院吏目与医士类似外,其余或掌文书,或佐理刑狱及官署事务。

《红楼梦》第八三回:“贾赦 道:‘方才风闻宫里头传了一个太医院御医,两个吏目去看病。’”
《官场现形记》第四三回:“新选 蘄州 吏目 随太爷 特来稟见。”

成语解释
网络解释

吏目

  • 吏目为中国古代文官官职名,元不少提举司与明、清太医院、五城兵马司及明太常寺、盐课提举司、市舶提举司、京卫指挥使司等皆有吏目掌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