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子钱

词典解释


唐宋按一定比例在法定租赋外加收或在官府出纳时抽取的税钱。《金石综例》卷四引《唐敕修文宣庙牒》:“摧破处,量破仓库头子钱修葺。”并引王昶曰:“头子钱乃抽于民以充公用也。”后唐天成二年(公元927年)规定苗子一布袋纳钱八文,以三文作仓司吃食补衬。宋开宝六年(973年)令川陕人户两税以上输纳钱帛,每贯收七文,每匹收十文,丝绵一两、茶一斤、草一束各一文。康定元年(1040年)规定,除利、益、梓、夔四路(均今陕西、四川地区)外,其余各路头子钱需缴入官库。南宋行*经总制钱时,公家出纳均收头子钱。孝宗时每贯收至五十六文,遂成大宗收入,并为经总制钱主要来源。
指聚赌抽头所得的钱。

词典名字:

头子钱

词典发音:

tóu zi qián

国语辞典
  • ·时按一定比例在法定租赋外加收的或在官府出纳时抽取的税钱,为附加税的一种。
  • 聚赌抽头所抽的钱。
  • 基本解释
    引证解释

    ⒈  唐 宋 时按一定比例在法定租赋外加收的或在官府出纳时抽取的税钱,为附加税的一种。

    宋 汪应辰 《论勘合钱比旧增重疏》:“人户输纳官物,以钱陌取之者,曰头子钱……头子钱,本起於除陌钱,盖 唐 五代 不得已之政,本朝因循未能尽革。”
    省称“头子”。 宋 叶适 《经总制钱一》:“其时所在艰窘,无以救急,故减役钱,除头子,卖糟酵以相补足。”
    《续资治通鉴·宋神宗熙宁七年》:“役钱每千纳头子五文,凡修官舍、作什器夫力、輦载之类,并用此钱。”

    ⒉  聚赌抽头所抽的钱。

    清 曾国藩 《求阙斋读书录·文献通考》:“近世赌博者百钱取五文入公,亦曰头子钱。”

    成语解释
    网络解释

    头子钱

  • 旧指租赋外的附加额。五代后唐天成二年(927年),户部奏苗子一布袋,令纳钱八文,三文仓司吃食补衬。长兴元年(930年),见钱每贯七文,秆草每束一文盘缠。宋代开宝六年(973年),令川、陕人户两税以上轮纳钱帛,每贯收七文,每匹收十文,丝帛一两,茶一斤,秆草一束,各一文。并诏诸仓场受纳所收头子钱,一半纳官,一半公用,令监司与知州通判同支使用。头子钱纳官始于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