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泉局

词典解释: bǎo quán jú 1.明清时管理铸造钱币的官署。详"宝源局"。国语辞典注音 ㄅㄠˇ ㄑㄩㄢˊ ㄐㄩˊ  拼音 bǎo quán jú明清時,掌管鑄錢的機構。▶ 清.崑岡《大清會典事例.卷二一四.戶部.錢法》:「督理錢法,順治元年定,令漢右侍郎一人,督理京省錢法,滿漢司官各一人,監督寶泉局,每年掣差,設大使一人,五年報滿。」

词典名字:

宝泉局

词典发音:

bǎo quán jú

国语辞典
明清时管理铸造钱币的官署。详"宝源局"。
基本解释

宝泉局[ bǎo quán jú ]

⒈  明清时,掌管铸钱的机构。

清·昆冈大清会典事例·卷二一四·户部·钱法》:「督理钱法,顺治元年定,令汉右侍郎一人,督理京省钱法,满汉司官各一人,监督宝泉局,每年掣差,设大使一人,五年报满。」

引证解释

⒈  明 清 时管理铸造钱币的官署。详“宝源局”。

成语解释
网络解释

宝泉局

  • 宝泉局为满清钱币铸造局名。位于东四四条83号,为明清户部所属铸造钱币的工厂。清代宝泉局下属东、西、南、北四作厂,全部位于东城界内。东作厂在乾隆《京城全图》中为一方形大空院,东南角为两进院官厅,其他场所零星布置四、五座小房,与现存格局不同,应是在乾隆十五年(1750年)以后多次改建扩建,但官厅的位置仍在原处。从现在的建筑遗存来看,此处已不再是生火铸钱的工厂,可能是存放原料和钱范的仓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