弃责

词典解释

免除旧债。责,通“ 债 ”。《国语·晋语四》:“公属百官,赋职任功,弃责薄歛,施舍分寡。” 韦昭 注:“弃责,除宿责也。”《汉书·高帝纪上》:“岁竟,此两家常折券弃责。” 颜师古 注:“以简牘为契券,既不徵索,故折毁之,弃其所负。”《续资治通鉴·宋神宗熙宁十年》:“所灌县郡,蠲赋弃责,流民所过,毋得征算。”

词典名字:

弃责

词典发音:

qì zhài

国语辞典
免除旧债。责,通"债"。
基本解释
引证解释

⒈  免除旧债。责,通“债”。

《国语·晋语四》:“公属百官赋职任功,弃责薄歛,施舍分寡。”
韦昭 注:“弃责,除宿责也。”
汉书·高帝纪上》:“岁竟,此两家常折券弃责。”
颜师古 注:“以简牘为契券,既不徵索,故折毁之,弃其所负。”
《续资治通鉴·宋神宗熙宁十年》:“所灌县郡,蠲赋弃责,流民所过,毋得征算。”

成语解释
网络解释

弃责

  • (责zhài:通“ 债 ”。)
  • 免除旧债。
  • 《国语·晋语四》:“公属百官,赋职任功,弃责薄歛,施舍分寡。” 韦昭 注:“弃责,除宿责也。”
  • 《汉书·高帝纪上》:“岁竟,此两家常折券弃责。” 颜师古 注:“以简牍为契券,既不徵索,故折毁之,弃其所负。”
  • 《续资治通鉴·宋神宗熙宁十年》:“所灌县郡,蠲赋弃责,流民所过,毋得征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