楷法

词典解释: kǎi fǎ 1.典范;法则。 2.犹效法。 3.楷书之法。国语辞典注音 ㄎㄞˇ ㄈㄚˇ  拼音 kǎi fǎ1. 效法的典範。▶ 《南史.卷三八.柳元景傳》:「司馬公所為,後生,吾豈能止之哉。」▶ 《明史.卷二九八.隱逸傳.楊恆傳》:「家無儋石,而臨財甚介,鄉人奉為揩法焉。」2. 楷書的筆法。▶ 《晉書.卷三六.衛瓘傳》:「隸書者,篆之捷也。上谷王次仲始作。」▶ 《花月痕.第四七回》:「又開了幾處學堂,教二十歲下兵丁,都要讀些史書,熟些核算,工些。」 扫描版:「」在《汉语大词典》第6233页 第4卷 1165

词典名字:

楷法

词典发音:

kǎi fǎ

国语辞典
1.典范;法则。 2.犹效法。 3.楷书之法。
基本解释

楷法[ kǎi fǎ ]

⒈  效法的典范。

《南史·卷三八·柳元景传》:「司马公所为,后生楷法,吾岂能止之哉。」
《明史·卷二九八·隐逸传·杨恒传》:「家无儋石,而临财甚介,乡人奉为揩法焉。」

⒉  楷书的笔法。

《晋书·卷三六·卫瓘传》:「隶书者,篆之捷也。上谷王次仲始作楷法。」
《花月痕·第四七回》:「又开了几处学堂,教二十岁下兵丁,都要读些史书,熟些核算,工些楷法。」

引证解释

⒈  典范;法则。

《晋书·隐逸传·辛谧》:“謐 少有志尚,博学善属文,工草隶书,为时楷法。”
北齐 颜之推颜氏家训·慕贤》:“有 丁覘 者, 洪亭 民耳,颇善属文,殊工草隶……军府轻贱,多未之重,耻令子弟以为楷法。”
《明史·隐逸传·杨恒》:“恒 性醇篤……家无儋石,而临财甚介,乡人奉为楷法焉。”

⒉  犹效法。

南史·柳世隆传》:“司马公 所为,后生楷法,吾岂能止之哉。”

⒊  楷书之法。

《晋书·卫恒传》:“上谷 王次仲,始作楷法。”
清 陈康祺 《郎潜纪闻》卷三:“﹝ 蒋衡 ﹞工诗、古文,其《书法论》一篇,尤为讲楷法者所宗尚。”
《花月痕》第四七回:“﹝ 李稷 ﹞又开了几处学堂,教二十岁下兵丁,都要读些史书,熟些核算,工些楷法。”

成语解释
网络解释

楷法

  • 楷法(kǎi fǎ)ㄎㄞˇ ㄈㄚˇ,.典范;法则之意,出自《晋书·隐逸传·辛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