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取

词典解释: xíng qǔ1.又趋。 2.明清时,地方官经推荐保举后调任京职。国语辞典注音 ㄒㄧㄥˊ ㄑㄩˇ  拼音 xíng qǔ舊時地方州縣官員,若治績良好,才能出眾者,由朝廷行文調職京師,稱為「」。▶ 《初刻拍案驚奇.卷一六》:「嵇清知縣,也做刑科給事中。」▶ 《紅樓夢.第一一四回》:「今遇主上眷念功臣,賜還世職,來京陛見。」 扫描版:「」在《汉语大词典》第4303页 第3卷 897

词典名字:

行取

词典发音:

xíng qǔ

国语辞典

行取 xíngqǔ

[send an official communication to transfer a local official to the central government] 明清时,地方官经推荐保举后调任京职

知县为官清正,行取到京,钦授礼科给事中之职。——《警世通言》

基本解释

行取[ xíng qǔ ]

⒈  旧时地方州县官员,若治绩良好,才能出众者,由朝廷行文调职京师,称为「行取」。

《初刻拍案惊奇·卷一六》:「嵇清知县,也行取做刑科给事中。」
《红楼梦·第一一四回》:「今遇主上眷念功臣,赐还世职,行取来京陛见。」

引证解释

⒈  又趋。

乐府诗集·相和歌辞十三·孤儿行》:“上高堂,行取殿下堂,孤儿泪如雨。”

⒉  明 清 时,地方官经推荐保举后调任京职。

李贽 《答焦漪园》:“潘雪松 闻已行取,《三经解》刻在 金华,当必有相遗。”
初刻拍案惊奇》卷十六:“稽清 知县,已行取做刑科给事中。”
《儒林外史》第十九回:“未及数月,行取进京,授了给事中。”

成语解释
网络解释

行取

  • 行取,明制,地方官知县、推官,科目出身三年考满者,经地方高级官员保举和考选,由吏部、都察院协同注拟授职,称为行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