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课

词典解释

唐应服*色役者不当班服役所缴代役钱。后转化为赋税。性质和租庸调制的庸相同,但有差别:(1)负担庸的是农户的成丁,资课除普通民丁外,品官子弟、残废、工匠、中男等都须负担;(2)庸按应役日数交绢,资课以班数交钱;(3)庸有统一税率,资课因名目而不同,每年缴钱二百至二千五百不等;(4)庸缴国库,资课则向配属官员缴纳。缴资课的免除庸和杂徭。

词典名字:

资课

词典发音:

zī kè

国语辞典
财产税。
基本解释
引证解释

⒈  财产税。

新唐书·食货志一》:“凡庸、调、租、资课,皆任土所宜,州县长官涖定粗良,具上中三物之样输京都。”
范文澜 蔡美彪 等《中国通史》第三编第二章第四节:“唐玄宗租庸调外,又创资课。所谓资课,就是财产税。”

成语解释
网络解释

资课

  • 唐代散官及各种色役所纳的代役金。资课在唐初还没有形成制度。四品以下﹑九品以上文武散官﹑勋官﹑三卫等所纳代役金称为资﹐品子及课户白丁服色役所纳代役金称为课。到开元年间始统称为资课。资课按照色役者的身份和色役的种类而定其数额。开元时散官四品﹑五品每年纳资六百文,六品以下的纳资一千文﹔品子充任的亲事﹑帐内纳课一千五百文。而由一般白丁充当的防阁﹑庶仆、白直﹑士力等则纳课两千五百文上下。中男充当的执衣每年纳课不超过一千文﹐中男及残废充当的门夫则需纳课八百五十文至一千文。资课一般纳钱﹐也有折交实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