押司

词典解释: yā sī 1.宋时办理文书,狱讼的地方胥吏,多由当地有产业人户中差选。国语辞典注音 ㄧㄚ ㄙ  拼音 yā sī職官名。宋代衙門中辦理文書、獄訟的役吏。▶ 《金瓶梅.第一回》:「知縣隨即換去了文案,當日便參武松做了巡捕都頭。」 扫描版:「」在《汉语大词典》第8442页 第6卷 459

词典名字:

押司

词典发音:

yā sī

国语辞典
宋时办理文书,狱讼的地方胥吏,多由当地有产业人户中差选。
基本解释

押司[ yā sī ]

⒈  职官名。宋代衙门中办理文书、狱讼的役吏。

《金瓶梅·第一回》:「知县随即换押司去了文案,当日便参武松做了巡捕都头。」

引证解释

⒈  宋 时办理文书,狱讼的地方胥吏,多由当地有产业人户中差选。

宋 赵彦卫 《云麓漫钞》卷十二:“诸县人吏,国初,押司、録事等第户差选諳吏道者充。”
《宣和遗事》前集:“有那押司 宋江 接了文字看了,星夜走去 石碣村,报与 晁盖 几箇,暮夜逃走去也。”
醒世恒言·乔太守乱点鸳鸯谱》:“乔太守 写毕,叫押司当堂朗诵与众人听了。”
洪深 《申屠氏》第六本:“押司点头微笑。”

成语解释
网络解释

押司

  • 宋官署名吏员职称,经办案牍等事。《宋史·职官志》所载群牧司与临安府吏员皆有押司官,其名为官而实为吏。例如:在《水浒传》经常提到宋江,当地百姓都称呼宋江为”宋押司“,因为宋江在郓城县县衙当文书一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