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赋

词典解释: tián fù 中国历代政府对农田征收的税。名称历代有所不同。始于公元前594年。有些朝代将其他课征并入。明、清两代,成为国家主要财政收入。国语辞典注音 ㄊㄧㄢˊ ㄈㄨˋ  拼音 tián fù政府對農業用地所課徵的稅捐。課徵標準以土地的收益能力為準。

词典名字:

田赋

词典发音:

tián fù

国语辞典

田赋 tiánfù

[land tax] 旧时按土地征收的赋税

基本解释

田赋[ tián fù ]

⒈  政府对农业用地所课征税捐。课征标准以土地的收益能力为准。

引证解释

⒈  按田亩征收的赋税。 鲁宣公 十五年(公元前594年)“初税亩”是我国历史上记载的征田赋之始。以后或称租,或称税,名目累变;或收实物,或收银钱,时有不同,然历来为封建王朝的主要收入。

《左传·哀公十一年》:“季孙 欲以田赋,使 冉有 访诸 仲尼。”
杨伯峻 注:“此为田亩税。”
《元史·王构传》:“时南士有陈利便请搜括田赋者,执政欲从之。 构 与平章 何荣祖 共言其不可,辨之甚力,得不行。”
王闿运 《与曾侍郎言兵事书》:“今请一切罢捐输釐金钞票官钱之法,而专务田赋,兼行官商,则弊轻而可久。”

成语解释
网络解释

田赋

  • 田赋是中国旧时政府对土地征收的税。春秋时期,鲁宣公十五年 (公元前594年)“初税亩”。鲁哀公十二年 (公元前483年)“用田赋”。战国时代,“訾粟而税”,是按土地上种植的粮食作物产量征课收益税。秦汉魏晋南北朝称土地税为田租。此后,官田称租,私田称税。魏晋南北朝实行租调制。唐代不仅田有租,而且还征地税。租庸调制终止后,田租及庸、调列入户税;地税和各种附加合并,分夏秋两次征收。